喜欢好辛苦
陈已秋愣了一下。
男人背靠着墙,曲起一条腿踩在墙面上,抱着胳膊打电话,嘴角微微扬起。
虽然谈话声音尽力压低,可是在这极为安静的空气里,连蚊子飞过都会荡起回音。
她没有缩回头,因为常予盛完全没有察觉到她的存在。
“嗯,我知道了。”
“你呢,吃过饭了没?”
“哈哈哈,我也是。”
“再过两天就回去了。”
“嗯,我也想你。”
“我回去了你来我家一趟,有东西给你。”
“嗯,明天我再打给你。”
“晚安。”
挂了电话后,常予盛又在原地按了一会儿手机,再抽了一根烟,才离开。
屋内水烧开了,“咕噜咕噜”响着,却没人去给它熄火。
厨房里也没开灯,一片乌漆嘛黑,给人一种沉郁又恐怖的感觉。
墙角,一个头发挽起,长相清秀的姑娘蹲在那里。她把自己缩起来,头埋在膝盖上,一点声息都没有。
如果不是肩膀颤动着,估计会以为这是个人偶。
其实在常予盛说到第五句话时,她就已经承受不住,选择当起鹌鹑,把自己埋起来了。
她以为自己可以负荷的。
她先喜欢他,也只有她自己喜欢他,他毫不知情,付出的爱意也不可能得到回应。
这些她都知道的,她早就知道了。
而且她已经给自己打了预防针,早晚有一天常予盛会谈女朋友、结婚、生孩子、孩子会喊她声表姑,她都要微笑着面对,不让任何人知道她的这份心意。
可是,就在刚刚……
她居然只是因为听到一句“我也想你”就压抑不住从心底猛地涌上来的那股酸楚,伴随着窒息的沉痛和无力,然后就躲进了这块角落。
陈已秋抱着手臂,纤弱的肩膀一直在瑟缩,在静默的空气里,细小的呜咽声被无数扩大。
喜欢常予盛……真的好辛苦。
尽管如此,她还是好喜欢……
——
第二天的陈已秋活像是个泄完气的皮球,整个人无精打采。
因为这一天要出去玩,她起来照到镜子时见到自己这么憔悴,还特地抹了遮瑕,上了多几层粉。
但是这样只是令她脸上的粉看起来很厚重,一点修饰作用都没起到。
她索性涂了个樱桃色的唇釉,拍了拍腮红,想着这样气色应该看起来好些。
今天是年二九,新年的气氛越来越重了,大街小巷都在放新年歌,锣鼓咚咚响。
一伙人先去庙里上香祈福,接着才去茶楼吃午饭。
昨天下午,大姨丈提前忙完手里的活儿,开了车赶过来。今天的饭桌上,看着更热闹了。
大人们都在谈天说地,说起话来嗓音可以充斥整间茶楼,嘻嘻笑笑好不热闹。至于“小孩子”呢,陈已秋就和常予望常予添说说现在读书工作的事。
至始至终两边都没参进去的,就是常予盛。
他今天穿了套看似休闲,却是精心搭配的服装。
卡其色的大风衣,里头衬搭一件花衬衫,下身是条浅蓝色牛仔裤。
裤头上那条腰带,系得他的腰很精瘦。
常予盛虽然比两个弟弟都矮,但是比起常人已经算很高了。虽然身形高挑修长,但是昨晚他穿短袖时,陈已秋无意间瞥到了他的二头肌,手臂力量很足。
谈话间心不在焉的陈已秋不由再次将目光放在常予盛被大衣包裹住的手臂上,视线又往下瞟过他的身体……
想来应该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
“阿秋?”
陈已秋目光一转,回到了常予望脸上:“啊?”
常予望狐疑地顺着她刚才定睛的地方瞧:“你刚才一直盯着我哥做什么?”
####作者有话说####
加更来啦~明天还会更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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