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不为人知的关系

  她重新回到总统套房按门铃的时候,小唯唯已经起床过来开门。
  看到是宁浅,有些惊讶,“妈咪,你去哪里了呀?”
  “给你爸买东西去了。”宁浅不多解释,健步如飞地朝洗手间走去。
  里面正传来哗啦啦的流水声,靳如深正在洗澡。
  她把塑料袋挂到门把手上,冲里面喊了一声,“东西我放门把上了,你等下自己拿。”
  里面却没有回应,她也不再管,而是看向小唯唯,牵起了他的手。
  “妈咪今天要去看外婆,周末这两天都不在,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按时吃饭。”
  “妈咪你就放心吧,小叔的厨艺可好了,我让小叔给我做!”
  小家伙一脸的兴奋,好似靳明唐的厨艺真的很不错。
  不知为什么,自从昨晚见过靳明唐之后,她的心里就开始惴惴不安起来,一些像是她丢失的记忆会忽然像野兽般跳出来,吓她一身冷汗。
  冥冥中她有一种直觉,自己和靳明唐认识,非但认识,而且还很熟知。
  好似她丢失的那一年记忆里,曾经有过他的参与。
  “妈咪,你怎么啦?”
  小唯唯奶声奶气的关切声把她从失神中拉了回来。
  她尴尬地笑了笑,摸了摸小包子的脑袋,“没事,有你小叔在,妈咪就放心啦,那妈咪先走啦,不然你爸比洗完澡出来,说不定又搞东搞西不让我走。”
  宁浅像做贼一般从王权酒店逃出来,拦了一辆出租车去新家沁水园。
  --
  周一
  由于整个设计部从km搬到了总部,所以早上宁浅直接坐地铁来到靳氏总部。
  靳氏银灰色的大楼耸入天际,j字型的建筑是整个北城的地标性建筑。
  站在总部楼下,宁浅抬头望了眼大楼,顿时觉得有种巨山压来的感觉。
  她拉了拉包包的肩带,深呼了口气,正打算迈开大步朝里面走去,却忽然被人从右后方撞了一下。
  “不好意思啊姑娘。”
  宁浅回头,撞她的是一名穿着时尚的中年女人,身上穿着香奈儿去年款长裙,肩上挎了一个lv经典背包,岁月似乎尤为眷顾她,并没有在她脸上留下太多的痕迹。
  “没事。”收回视线,宁浅随口道。
  本打算离开,却被那女人给一把拉住。
  她的目光直勾勾地落在宁浅胸前的工牌上,诧异地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般。
  嘴巴哆嗦着,手向前指着,“姑娘,你叫、宁浅?”
  “是啊,有什么问题么?”宁浅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工牌,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妥。
  那女人的脸色顿时惨白,随即慌张摆手,“没事没事,我可能认错人了!”
  说毕,扭头就走,那样子,就像逃跑似的。
  宁浅摇摇头,只觉得女人是真的认错了人,并没有太在意。
  女人跌跌撞撞,直到过了马路,躲进一家咖啡店,这才缓了口气。
  从包里拿出手机,她哆哆嗦嗦的,给女儿宁子柔拨去电话。
  自从上次母女两吵架后,宁子柔就再没回家,愣是在酒店里住了好几天。
  母亲廖梦娟电话打来的时候,宁子柔刚好从出租车上下来,正准备进公司。
  看到手机屏显上的名字,她先是迟疑了一会儿,皱了皱眉,最终还是接通。
  电话刚接起,便听到那头母亲激动而气喘吁吁的声音,甚至带着一丝的兴奋,“柔柔,你爸有救了!他有救了!”
  宁子柔翻了个白眼,想把电话挂断。
  因为宁为民的死活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可那头母亲还在噼里啪啦地说话,虽然手机拿远了,但她还是听清楚了。
  “我刚才碰到谁了你猜?居然是宁浅!她居然也在靳氏上班!你爸得了重病,她这个亲生女儿总该出钱出力吧?”
  宁子柔立刻把电话拿到了耳边,确认道:“妈,你再说一遍!你是说,宁为民前妻的女儿和我在一家公司上班?”
  “是啊,我看她工牌上的头衔不低呢,叫什么设计部经理吧?”
  宁子柔顿时站直身子,抓紧了手机,紧张起来,“妈,你都20年没见过那个小贱人,不会认错人了吧?”
  “妈不会认错,她那双眼睛像极了于芬芳,整个北城估计找不出第三个。你不是在秘书办上班么?你帮妈查查,要真是她,那妈可得找她好好说道说道,让她出你爸的手术费!”
  “知道了。”
  宁子柔没感情地把电话挂断,心中却十分地不爽。
  她来公司的这段时间,对外一直把自己包装成富二代的样子。
  她身上的名牌,每一件都货真价实,加上她姣好的外形,不知道被多少女同事羡慕嫉妒。
  如果宁浅也在这家公司上班,认出了她,岂不是很快就会把她拆穿?
  一想到东窗事发那些女同事看她的眼神以及可能会表露出来的样子,她便十分不安。
  不行!在宁浅认出她之前,她一定要想办法阻止!
  -
  整个早上,宁子柔都在想尽各种办法从人事那边调设计部全体员工的资料。
  正巧今天km分公司设计部搬过来,想要重新录入他们的工位信息。
  身为总裁的秘书,她自然也拿到了这份员工信息。
  表单的第一页第二行,便是有关宁浅的信息介绍。
  宁浅:1993年6月1日生
  籍贯:北城洛县
  职位:项目经理
  宁子柔一路往下看,当看到紧急联系人那一栏写着于芬芳的名字后,整个人都僵在了那。
  最开始,她是担心自己假装富二代的身份会被揭发,可到后来,她内心的情绪慢慢变得复杂,甚至无比地嫉妒起宁浅来。
  20年前,宁为民抛弃于芬芳母女。
  在法院门口,于芬芳手里牵着的小女孩,也就是宁浅,居然用芭比娃娃狠狠地打她。
  那时宁浅6岁,她3岁。
  当时她的脸上被芭比娃娃断掉的胳膊划伤,留下一道好深的疤,直到现在,她的脸上还有一条浅浅的线痕。
  是以她每天画着浓妆,用厚厚的粉底遮盖。
  但是心里,那颗憎恨的种子早已生根发芽。
  这个贱人,现在居然混得比她好,而且还当上了经理,怎么不让她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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