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理所当然的,老娘被拒绝了。
  谢之书一点情面都没留。
  他说,
  李咏荷,你拿什么跟人家沉潇潇比?
  有钱吗?觉得我在意你有钱吗?
  李咏荷,我实话跟你说,你从小就喜欢我,而我从小最讨厌的就是你。
  活了19年没有受过挫折的我,一下子懵了。
  谢之书讨厌我,他讨厌我……
  他讨厌我什么?
  讨厌我每天等他上下学。
  讨厌我把每天的零食给他吃。
  讨厌我像个小尾巴一样跟着他身后,喊他‘支书哥哥’。
  讨厌我在他被其他孩子欺负时挺身而出。
  讨厌我这个彻头彻尾的大小姐。
  我败了,败给了十多年都没软化的心。
  我抽着鼻子抹着泪回到家,告别了我还未破土就宣告死亡的初恋。
  从那天开始我就离他,还有沉潇潇远远的。
  你说喜欢一个人十几年,那感情是说变就能变吗?
  显然我是不能的,所以我开始把战场从明面转移到了地下,我经常会拉佟珂偷偷用数码相机给谢之书拍照。
  佟珂还嘲笑我,说我就一痴汉。
  我就问她,什么是痴汉?她就跟我讲,这词儿是日本那边儿来的,只有日本那边的变态多,所以像我这样跟踪偷拍的人就叫痴汉。
  我听后就沉默了,从此就再也没有这样跟踪偷拍过谢之书。
  我用着数码相机里仅有的几张照片做了一个少女记事本,用来记录我对谢之书的喜欢。
  有时候是我偷偷看见他时的心情,有时候是想起他时的情活,有时候是我听到好听的情歌,有时候是从《萌芽》上摘抄的一句美好的句子。
  反正长大后翻了翻肉麻的要死,不可否认这是一个女孩的青春。
  我当初用数码相机给他照的那几张照片,在这个记事本里反复出现。
  后来每一次看这本‘日记’,我和佟珂都会掉一身鸡皮疙瘩,然后感叹我是一个多么长情且可爱的人。
  只可惜,那本‘青春’后来就不见了,就像我的爱情一样无疾而终,最后彻底消失。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