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零之复仇 第15节
“庄城,吴红英为什么坚决不承认是她举报?你觉得她的话有几分可信度?照理来说,违规使用明胶这个严重问题多了,她却一口承认。我实在想不出,她为什么在举报这件事上拒不认账?难道……”
“难道什么?慧珍你不要钻牛角尖,这个女人狡猾狡猾滴。承认违规使用明胶她是迫不得已,因为化验结果清晰明了,她赖不掉。我们没有证据的举报,她怎么会认账?”
“……庄城你说的也有道理。可我这心里总觉得不踏实,万一……万一真不是她举报的呢?”宋慧珍蹭了蹭粥粥的额头,对周围的一切陷入不信任。
“庄城,我跟你学的防身术吧?”宋慧珍突发奇想,“我至少要有自保的能力,才能更好的照顾粥粥。放心,为了粥粥,我什么苦都能吃。”
“我没意见,只要你……”
“哗啦”!是泼水的声音。
“啊!救命!”紧接着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
声音怎么挺耳熟?
宋国豪!
完了完了完了,宋慧珍一拍额头,今天她把宋国豪忘阴沟里了。
第20章 可怜的宋国豪 “快快快”,宋慧珍连声……
“快快快”,宋慧珍连声催促。
庄城也反应过来,把脚蹬踩的飞快。
清幽的月光下,宋国豪被当头浇了一大盆水,成了湿漉漉的落汤鸡。他指着泼水的妇女,气的说不出话来。
“哟哟哟,还敢用手指着老娘,不想好了是不是?哪家的小兔崽子,我怎么不认识?哈,不会是小偷吧?”对面的李嫂把脚盆靠墙摆好,然后“啪”的一声拍掉了宋国豪指着的手。
疼!
泼妇不但不道歉,还打他。宋国豪哭唧唧的揉着手背,色厉内荏的凶道,“我要告诉我姐夫,让他来找你算账。”
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厉害的招数。
“找姐夫!这是还没断奶吧?”李嫂趁着月光,打量眼前的男孩。细皮嫩肉的,一看就知道是家里宠大的。做贼?估计门锁都撬不开。
可那又怎样?谁叫这小子正好撞她枪口上。憋了好几天,她急需吵一架,来发泄情绪。
“小兔崽子,你去打听打听,李嫂我在春深弄就是土皇帝,哪个王八蛋敢惹?小兔崽子,你摊上大事了!”李嫂双手叉腰,指着宋国豪的鼻子破口大骂。
月光下,宋国豪从来不知道,视力太好也是负担。他看的清清楚楚,无数的唾沫星子从大妈嘴里喷出来,有许多甚至溅到他身上。
“嘤嘤嘤”,中年妇女这么可怕吗?宋国豪怂叽叽的双手抱臂,像孤苦无依的小白菜,眼神无助。
“大妈,我是宋慧珍的弟弟,真不是小偷,大妈你不能这样乱说。不然……不然我会去告你的,大妈。”
大妈?!
晴天霹雳不外如是。
李嫂本来快消下去的怒火,随着一声声大妈又“蹭蹭蹭”窜上来,“什么?你眼瞎了是吧?我哪里大妈,哪里大妈!小兔崽子,你今晚要是不说清楚,我揍得你回家找娘。”
李嫂被“大妈”两个字气的吐血,平常,大家都客客气气叫她一声大嫂的。她低着头四处寻找合适的家伙,想要给不识货的小兔崽子一点教训。
行,哪家秃头的破扫帚,就它了。
李嫂捡起扫帚,劈头盖脸就朝着宋国豪打杀过去。
“啊,大妈杀人啦!”宋国豪吓得抱头鼠窜。他慌不择路,基本只能在原地转圈。
一个凭着年轻体力好,一个凭着熟悉地形,到是斗了个半斤八两。
“叮铃铃”,等宋慧珍他们匆忙赶到,看到的就是你追我赶的热闹场面。
周围的住户早就亮起来电灯,可只有看热闹的,却没有出来劝架的。对他们而言,李嫂再怎么样也是熟悉的乡里乡亲,而宋国豪不过是个面生的新租客,正好替他们分担李嫂的怒火。
李嫂家门槛上,站着一个少年,他斜靠着门框上,冷眼看着亲妈打人。昏黄的灯光从他身后照出来,少年逆着光,让人看不清表情。
听到铃声,宋国豪就知道他的救星到了。这小子多鸡贼,怎么肯轻易咽下今天这口气?他抱着脑袋不停的偷瞄,见到门槛上的少年,便灵机一动。
只见他七歪八扭的蹿来蹿去,不知怎的调转方向,弓着腰冲向少年。
“砰”,宋国豪抓着少年的腰,齐齐摔进院子。哪怕有少年当垫背的,宋国豪还是觉得胸口一阵阵发闷。他“手忙脚乱”的爬起来,期间还“不小心”踩了少年几脚。
“你谁呀,怎么挡在我前面,害我摔了个大跟头?噢!你一定是泼妇大妈一伙的,你们联合起来欺负我。姐、姐夫……你要帮我报仇啊。”
说着,宋国豪用胳膊遮着眼睛,一扭腰就朝宋慧珍跑去。
庄城单脚撑地,以一己之力阻挡了李嫂的攻势,然后静静的看着小舅子表演。
人才,果然是人才!不但深谙恶人先告状的精髓,还总能把自己洗的一清二白。看来他在小舅子那里吃的几次亏,不冤。
“小兔崽子你胡说八道,我家志峰哪里挡着你?”李嫂见到高大魁梧的庄城,便熄了揍人的心。然后她着急慌忙的从车头绕路,跑进屋子,把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的儿子扶起来。
“宋慧珍,你今天必须要给个说法。”
“说法?笑话,明明是你把我弟弟淋成落汤鸡,还追着他打,你给我说法才对。”宋慧珍揪住弟弟的胸脯,把他扯到光线里。
白嫩的男孩浑身湿漉漉的,脸上留着几道被扫帚刮出的血痕,看起来触目惊心。
“我弟弟今天刚到这里,他这么乖巧老实一孩子,被你打破相了这都。李嫂,我自问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你说这事怎么了结吧。”宋慧珍抹了抹眼眶,把脸埋进粥粥的脖颈。
她宋慧珍的亲弟弟,虽然不争气,但也不是阿狗阿猫可以随便欺负的。
抱着孩子的少妇,可怜巴巴的少年,怎么看都是李嫂不对。
亮光的窗户后面,是一双双对李嫂谴责的眼睛。他们愿意让着她,是看在多年邻居份上。但这样无缘无故欺负一无辜小孩,就太不应该了。
“啊这?!”李嫂扶着儿子,不好意思的别过头去。她只是暴脾气,又不是不讲理。她也没想到,她就是追着孩子挥了挥扫帚,居然真打着人了?
“我妈打了你,而你撞了我,两清。”邢志峰揉着屁股,出声替妈妈解围。妈妈这段时间为他的事愁白了头发,他都看在眼里呢。
想的美!宋国豪哼叽哼叽的耸了耸鼻子,然后垂下眼眸揉了揉眼睛。再抬头,他已经眼眶通红。
咬着下唇,宋国豪看了眼李嫂,又看了眼宋慧珍,然后碾着前脚掌,嗓子嘶哑的说道,“各位父老乡亲,我们两清,请大家做个见证。”
说完,宋国豪清亮的眼睛里,满满滑落一滴泪水,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哎呦,在孩子太可人疼了!
一滴眼泪的工夫,宋国豪就俘获了春深弄父老乡亲的心。
玛德,论审时度势,谁都比不上小舅子精准。似乎是天生的,他就知道什么人可以得罪什么人可以耍赖,然后撩拨的你在生气边缘不停横跳,让你又爱又恨。
人才,人才啊!
庄城甘拜下风。
宋慧珍也惊呆了。
她只知道弟弟宋国豪没本事,一辈子碌碌无为。可现在看来,这家伙哪里是没本事,分明是本事太大了吧。
好吧,现在最大的问题还是收场。宋慧珍拍了拍粥粥的背,语气十分无奈,“李嫂,孩子们这样处理你接受吗?如果同意,那就这样散了吧。”
说完,宋慧珍抱着孩子转头就走。
从背后看去,她双肩不停颤抖,纤弱的背影里有着说不尽的落寞与无奈。
宋国豪弯腰鞠躬,猛的擦掉眼泪,然后追了上去,留下一个个湿脚印。
“哎”,庄城叹气,然后无声的推着三轮车跟上。平常高大挺拔的身影,如今看来都有些佝偻。
“这……”李嫂看着宋家人陆续离开,抓着儿子的手有些莫名其妙,“他们这就走了?!不要赔偿,对吧?”
说着,李嫂又高兴起来。这样,就等于她赚到了钱。
邢志峰对这样短视的妈妈感到绝望,他低下头笑了笑,“妈,回家吧,他们不要赔偿。”是不要赔偿,可他们娘俩把人缘赔光了。
这笔账,亏死。
“啪”,宋慧珍率先打开电灯,然后小心把怀里的粥粥放到床上,又倒了开水,给睡梦中的儿子擦洗。
宋国豪老老实实靠墙角站好,见姐姐眼里只有小外甥,妒忌的眼都红了。他可怜巴巴的盯着姐姐的一举一动,睫毛上还挂着泪滴。
“说吧,宋国豪你到底怎么想的?如果想回家,我立即给你扯车票。”宋慧珍坐在饭桌边,疲惫的按着太阳穴。
把弟弟骗来,也许是个错误。
今天宋国豪一番表演固然精彩,却也冷了她的心。她一直以为弟弟没本事,才死死惦记着捞他一把。哪曾想,弟弟本事大过天,大到她管不了。
“姐,姐你不管我了吗?”宋国豪一个滑跪,就扑倒了宋慧珍的腿前。他抱着姐姐的小腿,“呜哇呜哇”哭了起来。
“姐你好狠的心,把弟弟骗过来就不闻不问,连饭都不给一口。姐你知不知道,今天一天我只吃了三个桃酥饼,都快要饿死了。等到天黑你和姐夫还不回来,我一个人好害怕。刚想出去找你们,就遇到泼妇,被她好一顿打,嗝。”
宋国豪是真的害怕,刚刚姐看他的眼神就跟陌生人似的,不带一丝感情。太可怕了。
“姐”,宋国豪撒娇般摇了摇姐的腿,然后露出讨好的笑容,“姐,我愿意留下来,真的。今天朱奶奶批评我了,她说我不识好歹。还有还有,今天的三个桃酥饼是我赚来的,帮朱奶奶干活赚来的。姐~,你看手心都磨破了皮,可疼可疼了。”
宋国豪面嫩,二十啷当看起来最多十七八,这样撒起娇来居然一点不违和,还有一丢丢小可爱。
宋慧珍被说的心软,她撑着下巴看向弟弟,他漂亮的眼睛里又清澈又无辜又真挚。捏了捏弟弟的脸颊,她笑着妥协,“那,就这么说定了。还有,不许跟秦梅哭穷。”
“姐~你真好。那我……可以吃晚饭吗?”宋国豪从地上跳起来,揉着“咕咕叫”的肚子,“嘿嘿嘿”傻笑。
小宋总就这样主动放弃了第三次逃离的机会,傻傻的留了下来。
时也、命也?!
第21章 摊位管理费 清早,安城工商局执法大队……
清早,安城工商局执法大队。
贾伟明哼着小曲走进大院,就遇到了正在停自行车的迟大队长。迟大队长五十来岁,国字脸,眉心的竖纹很深。
“啪”,贾伟明马上立正站定,恭恭敬敬的行了个礼,“迟队好。”
“哟,这不是小贾嘛。”迟队长把自行车上锁,然后朝贾伟明招招手,“小贾,昨天的举报处理的怎么样,是不是确有其事?现在市领导对食品安全是非常滴重视,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
贾伟明看到领导召唤,赶紧屁颠颠跑过去,“请迟队放心,我们昨天按照程序对被举报的食物进行化验,结果出人意料,是安全的。到是附近另一处小摊有问题,也算是不虚此行。”
“嗯,小贾你做的好。老百姓的事都是大事,我们一定要严肃认真仔细的对待。”说完,迟队感慨的拍了拍贾伟明的肩膀,率先走进执法大楼。
揉了揉被领导拍过的肩膀,贾伟明觉得自己轻飘飘的,这是……迟队表扬他了?
这样的好心情,贾伟明只保持了不到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后,小王探头探脑的跑到他办公桌前,拉着他的胳膊气喘吁吁的说道,“快!贾队长你到是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