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穿越到古代(种田) 第36节

  地里的这些种子对辛家人来说确实很重要,林老爹愿意在地里守着,辛勇也不可能硬是把他叫回家。
  作为一个厨子,对辛勇来说最能够表示诚意的事情,就是他亲手下厨做一桌子菜,招呼着人好好吃一顿了,所以他想着等玉米苗育出来后,一定要好好的请林老爹他们搓一顿。
  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终归是他们在天华国扎下……
  辛芷他们回到山上的时候, 田冬秀和郑清芬正一人搬了一个小板凳坐在在葡萄架下给一只已经被抹了脖子的鸡扒毛。
  辛勇牵着骡子经过时,一脸疑惑的问道:“怎么想起杀鸡了。”
  不是辛勇不让田冬秀她们杀鸡,而是他想着现在家里的冰箱里,应该还有不少的肉才对。
  本来以前就冻下了不少的肉, 前阵子捉了两头野猪, 又是不少的肉, 那么多肉, 家里就这么几个人,不知道要吃到什么时候去了, 怎么想也不该杀鸡来吃呀。
  辛勇不问还好,他一问,田冬秀本来就板着的脸就就更难看了。
  郑清芬连忙解释:“你可别说了, 还不是那些个陷阱闹的。”
  之前辛勇他们在停车场前面那一片挖了不少的陷阱,最开始的时候还抓到了两头野猪,后面这段时间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些野猪学聪明了,已经不爱往这边来了,所以那些陷阱也就没有在抓到过什么东西。
  没抓到东西是一回事,现在辛家人只要在山上,每天至少都会去挖了陷阱的那边去转一圈, 抓没抓到东西不重要,就是担心山里的其他小动物要是不小心掉到陷阱里去了,没人看到的话会饿死在陷阱里。
  不管是野鸡还是野兔子, 要是掉下去的时候正好插在了那些竖着的尖头木桩上, 恐怕当时就得落个一命呜呼, 现在天气这么热,那些动物就那么插在木桩上,用不了两天就得臭。
  辛家人每天都去陷阱旁看一看, 就是想着万一有那运气不好的小动物掉进去了,他们也能及时的清理掉。
  因为陷阱上搭着的树枝偏粗,所以那些陷阱里很少会有猎物,主要是辛家人不缺肉吃,挖陷阱也只是为了防止野猪,没打算和山里其他的小动物过不去。
  然而也是巧了,已经好久没有开过张的陷阱,今天竟然来货了,早上田冬秀和郑清芬她们去陷阱旁看的时候,在一个陷阱里面看到了一只野鸡。
  那野鸡看着也不重,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弄断了陷阱上的树枝,掉了下去的。
  掉下去的时候那野鸡还被木桩刮伤了翅膀,田冬秀她们看到的时候,它还在坑里胡乱的扑腾翅膀呢。
  田冬秀拖着自己实际上五十好几,看着却只有四十来岁的老胳膊和腿小心翼翼地避开坑底插着的那些木桩,跳下去把那只倒霉的野鸡捞了出来。
  田冬秀可以向天发誓,她心里真的没有半点要吃野鸡的心思,她原本想的就是把野鸡捞出来放生,结果她人刚吭哧吭哧的从坑里趴出来,那野鸡转头就狠狠地叨了她一口。
  那野鸡的喙又尖又硬,只一口,就咬下了田冬秀的手背的一小块肉,她在吃疼之下,也把手里抓着的野鸡给甩了出去。
  那只野鸡虽然翅膀受了伤,但是动作还是很灵敏的,田冬秀刚一松手,它就扑腾着翅膀扎进灌木从里看不见了,留下田冬秀捧着自己不停流血的手背在原地大骂晦气。
  听郑清芬说田冬秀手伤了,辛芷一扫之前的漫不经心,连忙问道:“被野鸡给咬了?严重吗?消毒了没?上药了吗?”
  一旁的辛勇虽然没弄懂被野鸡咬了和杀鸡之间有什么关系,但是眼前明显是自己的老母亲受伤了的事情更加重要,所以他也连忙挤过去关心田冬秀的手。
  看着孙女和儿子这么紧张自己,田冬秀心里自然是高兴的,她不以为然的摆了摆手后,指着贴着创口贴的手臂道:“没事,就是被咬了一口,已经消毒了,现在都感觉不到疼了。”
  辛芷看着创口贴上浸出来的血渍,知道田冬秀是真的没有把这么一点小伤放在心上,她一贯是会忍疼的。
  以前田冬秀砍柴时柴刀错手砍到了她自己的手上,直接削掉了手掌上的一块肉,当时辛芷在一旁看着都吓傻了,她连哼都没哼一声,随手脱了外套把伤口包好了后,还能分出心神来轻声安慰被吓到的孙女。
  田冬秀自己不把这点小伤当一回事,辛芷却是不能像她一样,她走上前拉起田冬秀的手,仔细观察着的时候,不忘抬头问道:“上药了吗?现在天气这么热,不上药伤口恐怕要发炎。”
  孙女的关系田冬秀还是很受用的,她张了张嘴,连忙说自己上过药了,一旁的郑清芬却直接拆穿了她:“没有,你奶这个人犟,非说自己这就是一点小伤,用不着上药。”
  辛芷闻言不赞同的皱起了眉。
  眼见着孙女已经生气了,田冬秀连忙摆手道:“哎呀,就一个小口子,真的用不着上药,再说了,这创口贴不就是是云南白药的吗,这上面已经有药了。”
  怕辛芷不相信,田冬秀还连忙伸出两个手指给她比了一下自己伤口的大小。
  田冬秀不是不想上药,是她舍不得上药,家里的药箱里治各种头疼脑热的药丸多,但是这治外伤的就一瓶双氧水、一瓶碘伏和一瓶云南白药,那药一瓶酒只有4g,她这么点小伤,用这药不是浪费了吗?
  云南白药的气雾剂倒也有,但是那玩意也没什么止血的效果啊。
  别看这些东西在现代不值钱,随便哪个药店都能买得着,可是现在他们已经穿越了,这可是随便一个伤寒就能病死人的古代,像云南白药这种止血效果奇好的外伤药,那必须得好好的收起来以防万一。
  要被野鸡咬一口就把这药用了,回头真到那家里有人受重伤的时候又怎么办,干瞪眼吗?
  早上田冬秀处理伤口的时候,都不知道看着那一瓶云南白药叹了多少口气了,她懊恼呀,这么好的东西,以前就只卖十几块,她之前拿着一家人的医保卡去药店买药的时候,怎么就没想着多买几瓶备着呢?
  一家人一年医保卡几百块钱的额度,她这个完蛋玩意,怎么就把其中大部分的额度拿去刷那些炖汤用的人参、沙参、枸杞、红枣了呢。
  可是穿都穿了再悔不当初也没用了,只能好好的计划着家里现有的这么一点药品。
  家里的治外伤的药不多,今天早上要不是田冬秀想着这野鸡到底是野生动物,嘴里指不定有些什么细菌,她连那点双氧水和碘伏都不会舍得用。
  这可都是有钱都买不到的东西,用一点就少一点呀!
  辛芷也想到了这一点,不过她可没心疼这么一点药,当即拉着田冬秀又回去仔仔细细地给伤口消了一遍毒,伤口确实算太大,也早就止血了,所以她也没开那瓶云南白药,只给她喷了点百多邦。
  替奶奶处理好伤口后,辛芷不放心的叮嘱道:“现在天气热,伤口捂着更容易发炎,就不贴创口贴了,就这样晾着吧,接下来这几天您这伤口可不能沾水。”
  被孙女这么盯着,田冬秀自然不可能说不好,连连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伤在手臂,对田冬秀来说其实没多大影响,偏偏家里的其他人都盯着她,不让她做事,好像她不是被野鸡给咬了一口,是被老虎或者熊瞎子咬了一口似的。
  之后整整两个小时,田冬秀就只能坐在椅子上,跟个老大爷似的看着辛勇一通忙活后,把那只因为她想出气才被人抹了脖子的可怜鸡清理好塞进砂锅里小火炖着。
  辛芷担心她无聊,还让陈曼把她们今天在首饰铺子里买的首饰一股脑摆到了她面前,让她和郑清芬一样一样的欣赏着。
  这次陈曼买的金饰远超她前些年一件一件攒下的那些,那么大一堆首饰摆在面前,田冬秀和郑清芬这两个在农村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太太,一下子就被镇住了,她们摸摸这个,又摸摸那个,只觉得这盒子里装着的每一样首饰都好得不得了。
  真不是她们大惊小怪,之前在现代的时候,虽然日子也好过了,金饰也没有前几十年那么稀罕了,但是到底也还是值钱的东西,村里的那些个老太太们,但凡是家里的女儿或者是儿媳妇孝顺,给她们买了金手镯,那她们都是要带出来好好炫耀一番的。
  说来也是惭愧,这些年陈曼光急着给辛芷攒嫁妆了,也没想过要给田冬秀和郑清芬买个金手镯或者金戒指什么的。
  郑清芬还好,手上带着一个陈曼嫂子送的玉镯,玉镯品质虽然不算好,但也是价值千位数的东西,田冬秀浑身上下就只有一个辛芷第一次领到工资时给她买的一个金戒指,除此之外,她再也没有别的首饰了。
  如今陈曼倒是一次性都给她们安排到位了,最重要的是:“这么多首饰,只花了四百多两银子,我们随便卖一瓶酒还值一千多两银子呢。”
  这加起来好几斤重的首饰,却只花了半瓶酒的钱,这样的好事,也得亏是他们穿越了,要搁以前可没地方找。
  陈曼已经想好了,以后就多多的置办首饰了,首饰买回来后,她们能每天不重样的戴不说,这黄金白银放着还能保值呢,以后要是遇到什么事,以后也能派上大用场。
  古代人肯定还是觉得银票好,但是他们都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世界各国的经济危机不知道听过了多少,这银票轻飘飘的,这天华国的皇帝又这么昏庸,指不定哪天就被人给推翻了,等天华国真的改朝换代了,到时候谁知道这些银票还能不能用了?
  辛家人手里攥着这么多银票,风险到底还是太大了,必须得想办法变现掉一部分,不管是买房还是买地,终归是他们在天华国扎下的根基。
  第55章 第五十五章、 我觉得你现在这个样子,……
  这次运酒下山的时候, 辛勇琢磨着要顺便去找李和豫问问,看看常县周边有没有庄子出售,要是有的话,他准备先买一个庄子。
  辛家手里握着一万两银票、二百两黄金, 零零散散的还能凑个三五几百两的银子。
  这黄金和现银他们是不准备动了, 用一个大陶罐装了, 埋在小楼后的墙根下。
  剩下这一万多两银票, 陈曼想尽量换成实打实的东西。
  之前辛家人是没有关注过常县置产的行情,也不知道买一个庄子要多少钱, 不过天华国物价不算高,一个庄子小一点的几十亩地,大一点的也就几百亩地, 想来也不会贵到哪里去。
  陈曼已经盘算好了,等买了庄子后,他们就把山上的羊啦、鸡啦,鱼虾什么的,全都弄到庄子上去养,免得每次他们下山的时候还得留人在山上伺候那些畜生的吃喝。
  到时候山上就剩下果园和种了红薯和土豆的地,到时候他们农忙的时候上山把庄稼种地里, 再时不时的回来除除草、施施肥就行了,也不用再特意留人在山上守着了。
  不过这一片山坳算是辛家人的根据地,放弃是不可能放弃了, 要是以后山下乱了起来, 这片山坳就是他们一家最后的退路, 还是得好好的维护着,就农家乐附近的地,放着两个月不管, 保管地里的草就能长得比庄稼还高。
  田冬秀和郑清芬都已经计划好了,等地里的红薯和土豆收上来了,那空出来的地就种油菜。
  本来辛家是没有油菜种子的,说起来也是巧了,他们穿越之前,正赶上油菜收获的时候,田冬秀已经有好些年没有种油菜了,这几年都是花钱买现成的油菜籽榨菜籽油吃的。
  老年人执拗,坚信自己榨的油比超市买的油香,加上新闻里也说了,这菜籽油的胆固醇含量比其他油低,所以她每年都得买上一、两百斤菜籽榨油吃。
  今年因为儿子和儿媳妇都回村里了,田冬秀还特意多买了一些,足足买了五百斤油菜籽,能榨将近两百斤油,足够他们一家人吃的了。
  油菜籽作为产油类农作物被大家广泛种植,全靠它自身那优秀的出油率,理论上来说油菜籽的含油量在百分之四十,不过安沐县的油坊榨油的机器比较落后,平均来说,三斤油菜籽才能出一斤的菜籽油。
  这古代的榨油技术肯定更落后,到时候估计四斤油菜籽都不一定能够出到一斤油。
  这油菜籽是田冬秀在村里买的,人家可不管榨油这一茬,这菜籽买回家后,是要自己运到镇上的榨油坊去榨油的,辛家人穿越时的那个早上田冬秀还在念叨呢,让辛勇下午用三轮车把油菜籽拉到油坊去让油坊的老板收拾了。
  结果还没等到下午,他们就穿越了。
  穿越后那事情是一件一件的凑到他们面前,忙着忙着的,田冬秀也就把这茬给忘记了。
  这不之前辛芷他们下了山,就田冬秀和郑清芬两个人在山上吗。
  两个都是种了大半辈子地的庄稼人,聊天的时候就聊到地里的事情了。
  这地里的红薯眼见着没多久就能收,在山里这地又不能荒着,所以她们就琢磨着往后地里种点什么,也是做饭的时候,郑清芬见装油的油壶空了,念叨了两句,田冬秀才想到家里好像还有几百斤菜籽。
  油菜籽不难种,开春后把苗撒到地里,等油菜苗长到大约十厘米高的时候再移种就行。
  田冬秀这些年不种油菜,纯粹这油菜成熟的时候正是天刚热没多久的时候,这收油菜可累人了,不但要顶着大太阳把油菜割下来担回家晾晒,晒干后还得脱壳,家里有没有给油菜脱壳的机器,必须得她扛着连枷一下一下的砸。
  这些年田冬秀的腰也不太利索了,那连枷十来斤重,她甩上半天老腰就吃不消了,慢慢的也就放弃了,乖乖的拿着儿子孝敬的钱买现成的菜籽去榨油。
  田冬秀也不知道到底是种油菜累还是种稻谷累,只想着稻谷在山下买得到,下山的时候让家里的骡子驮一趟,就够他们吃好长一段时间了,这油菜山下可没有,物以稀为贵嘛,所以她和郑清芬商量了一下,直接敲定了,明年开春把田里的水放掉,就种菜籽了。
  家里有钱了之后,辛勇是不想种地的,他之所以十几岁就去饭店给大师傅打杂,就是因为小时候种地种怕了。
  要是家里没钱,不种地一家人吃不饱饭就算了,那他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肯定得撸起袖子加油干,这不是家里有钱,吃穿不愁了嘛,他根本没有必要过得那么累嘛。
  所以田冬秀和郑清芬说起明年要种油菜的时候,辛勇压根就没接茬,他在心里打定了主意,这次下山别的事情都可以不办,担这庄子是一定要买的,买它个大庄子,再请几十个人帮着种,到时候随便田冬秀她们种什么,他反正是一心只想过那地主老财的舒坦日子。
  不过眼下庄子还是没影子的事情,所以在山上这几天,辛.地主老财.勇同志,还是扛着锄头把红薯地和土豆地的杂草都除了一遍,忙完了之后才和辛芷带着那二十瓶酒下来山。
  当然了,下山一趟,除了酒以外,自然不能让驴和牛背上空着,果园里剩下的一点桃子、石榴、脆枣,反正但凡是能摘的果子,辛勇他们都没有放过,七七八八的又摘了两三百斤,末了陈曼还指挥丈夫往骡子背上的布袋子里塞了一副麻将牌。
  辛家人在县里就只认识那么几个人,想要尽快和别人处好关系,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在一起打麻将更能快速熟络的事情吗?
  没有!所以陈曼就想着带副麻将下山,没事的时候她就攒个麻将局,那不分开就融入古代了。
  不得不说,陈曼计划得很好,然而要下山的头天晚上,她整个人就有些恹恹的,早上出发的时候还没由来的吐了两回。
  见她这样,辛勇和辛芷也不放心让她下山了,必须得在山上好好休息,要是等会儿还不舒服的话,就得考虑是不是胃病犯了,要真是胃病的话,那就得吃胃药了。
  辛芷和辛勇走的时候,陈曼还老大地不放心,这次下山可是要买庄子的,她担心自己不在的话,辛勇和辛芷会吃亏。
  辛勇是家里的大小事情都拿不准,辛芷是在大小事上都小心谨慎,不过她毕竟刚出社会没多久,平常什么的问题都没有,但是陈曼知道自己这女儿最大的缺点是什么——她买东西不会跟人砍价!
  没错,辛芷曾经有在夜市花三百多买了一条裙子的光荣战绩。
  陈曼是买根葱都想说服老板给她再搭根辣椒的人,她也不知道女儿为什么会在该和人讨价还价的时候张不开口,这次他们下山要买庄子,她不去真是放不下心。
  最后为了让陈曼安心养病,田冬秀主动站了出来,决定跟着一起下山。
  田冬秀砍价的技术虽然没有陈曼那么厉害,但是作为老一辈的人,会斤斤计较那是可在骨子里的,有她跟着,陈曼确实也放心了不少。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