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爹今天也在垒坟头 第122节
第106章
沉默了约莫半分钟后, 安父选择了放弃。
那不然呢?
他只是一个风水大师,就算如今增加了副业帮人求庇佑, 但至始至终他都不负责破案的。案犯如今是否健在, 跟他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
“正事儿办完了就可以回去了吧?”安父强调道,“就算你要留下来,我也打算自个儿先回府城了。”
老文吏点头:“那是肯定的, 我还得跟大人报告梁曲县发生的事情。”
其实,这会儿的时间已经不算早了,毕竟前头耽搁了那么久。再一个,府城是有城门的,每天太阳落山之前就会关闭城门。虽说只要是有正当理由, 也可以将城门叫开, 但显然安父不认为自己有这个本事。
所以还是再歇一晚走吧。
安父就很看得开,可能这是因为两辈子见过的人和事儿太多了, 今个儿发生的事情尽管乍一听是有些奇葩的,但总的来说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呃, 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尾款可能无了。
可这有什么办法呢?对方是府城的大官老爷,人家打从一开始就是利用他来吓唬人的,再说也没打算一文钱不付,不是提供了两倍的定金吗?
花了半刻钟时间进行自我安慰,又花了两刻钟时间思考下一顿吃什么, 安父也没管梁曲县的县太爷以及其他人, 自顾自的跑去街面上溜达了。
县城嘛,还是距离府城很近的繁华县城,商业街上自然是人来人往格外繁华的。
安父盘算着来都来了……对吧?
来都来了, 那是必须要买点儿什么的。
正好,如今已经是冬日里, 就算买的是不容易保存的吃食,放个一两天肯定是坏不了的。其实挑选伴手礼的时候,选择吃食是最不容易出错的,只因为这年头少有那种类似于榴莲、螺蛳粉这种特殊的吃食,街面上全是大众喜爱的。也因此,选择吃食就算安卉不爱吃,她也不会挑理的。
这是安父经过了多次踩雷之后,做出的最为理智的选择。
毕竟他曾经也不理智过。
譬如说,他上辈子曾因为工作缘故出差去了闻名全球的小商品批发城市,想着家里有个白胖软萌的小闺女,他就狠狠心买了一大堆五颜六色的发圈头绳塑料夹子。
很难形容安卉当时看到这些礼物时的表情,但安父记得闺女那时说了一句话。
安卉说,你说我要是现在才三岁该有多好呢?三岁的我,肯定不会嫌弃你眼光不好的。
想到往事,安父还是忍不住将目光落在了卖五彩头绳的小摊子上,随后忍痛放弃了。
闺女长大了,居然开始有眼光了。
晃悠了半天又吃了一顿好的,安父选择早早的回到了客栈里。没想到的是,他刚一踏进客栈的门,就看到了梁曲县的县太爷。
略一沟通,他明白了。
生意上门了!
梁曲县的县太爷自然是早就听说了府城有个安大师,深受上峰的重用,曾在之前的唐公子一案里,立下了汗马功劳,而后也没少帮助官府破案。
最妙的是,安父这人不贪功。
这才是最重要的一点,对于官老爷而言,在任期发生的所有大事小事都是要记录在案的,这直接关系到他们将来的仕途。假如在任期里发生了无法破获的特重大案件,除非那人有不同寻常的后台,不然基本上就宣告仕途终结了。
最好的例子就是十年前那个倒霉的梁曲县县太爷了。
反之,假如多年未破获的案子突然真相大白并且就连真凶都捉拿归案了,那绝对是大功一件。
但假如说,破案的是别人……
安父的好处在于,他真的不抢功劳,甚至他甘愿做幕后的无名氏。当然前提是,钱要给够。
可对于这些官员来说,钱财再重要还能有仕途来得重要?
梁曲县的县太爷原先只是听说了这个事儿,信不信暂且不提,他总不能跑去上峰的地盘去挖上峰的心腹爱将吧?这已经不是缺德不缺德,而是缺心眼了。
谁知,好巧不巧的,安父主动送上门来了。
而让他彻底下定了决心的,却是今日发生的事情。
就在白日里,那一道惊雷劈过,着实是吓到了他,同时也让他有了个好主意。
碍于方才还有其他人在场,他便忍住了没说,直到事情都处理完毕了,他才亲自登门拜访,请安父也替他求个庇佑。
安父听了絮絮叨叨的一堆话,差点儿没给他听困了,最后终于找到了重点:“帮县令大人您求个庇佑?大人,我要事先声明一件事儿,这个庇佑只能向自己的长辈求。虽然不一定必须有血缘关系的,比如说您妻子的父母、爷奶,理论上也是可以求的,但必须是您的长辈。这叫作,求上庇下。”
顿了顿,安父还打了个补丁:“其实你非要往下求也不是不行,但忌讳会更多一些,效果也会打折扣。”
县太爷忙摆手道:“这些我都明白的,就是我的长辈,我亲娘。”
那没事儿了。
在县太爷的解释下,安父才知道这人虽不是本地人,但当初前来梁曲县任职时,是把妻儿老小都带上的。这是因为他并非大家族出身,家中人口也不兴旺,加上他的家乡更加贫困一些,相对而言还是梁曲县这边更为繁华,同时气候舒适。
于是,他就拖家带口的来到了这里任职。
起初是一切顺利的,谁知去年他娘也不知道怎的,突然摔了一跤,之后就瘫在了床榻上,一直到今年年初,人就没了。
本来依着他这个情况,那是必须要丁忧的。但他是县太爷,临时撂摊子,梁曲县的这一摊事儿怎么办?报给了上峰后,上峰一面向上头讲述具体情况,一面让他继续任职。最终,上头回话,让他干完今年,明年再扶柩回乡安葬母亲,顺便丁忧。
而对于一个并没有什么后台、全靠自己打拼的底层官员而言,丁忧这种事儿,一旦弄个不好,可能仕途就彻底没了。毕竟,他在梁曲县的这两年里,也没干出什么值得称道的事情来,最多也就是无功无过罢了。
无功无过,若没有丁忧这个事儿,他就会再度连任。之后,就算无法升职,那也是平调去别的县城继续当他的县官。
运气好,就是立功后升职。
运气不好,那就得熬资历,过个十几二十年的,就算没有寸功,他也是可以升职的。
但如果丁忧了……
县太爷一脸诚恳的告诉安父,他本来是打算年后卸任了再去寻安父的,可这不是正好吗?这就说明他俩有缘分。
安父无言以对。
有没有缘分的,他其实真的不在意,不过来都来了,对吧?
当下,他掰着手指头算了下日子。因为明个儿的日子实在是不好,就算他求庇佑事实上并不挑日子,但也不能找个大凶之日跑去人家坟头上搞事情吧?最后,安父把日子定在了后天。
定下时间后,安父又把需要准备的东西告诉了县太爷,这还是有必要的,只因先前为甄家人准备东西的是老文吏。不过,梁曲县热闹又繁华,让准备的东西也是很平常的祭祀用品,因此很容易办到的。
县太爷一口答应,临走前又有些犹豫,担心他在这儿耽搁了时间,不好交代。
“你放心吧,我这儿庇佑也求了,接下来压根就没我什么事儿。以往我替府城官衙门办事儿的时候,只要求到了庇佑,他们就再不会管我了。”
过河拆桥这种事儿,府城的那位大人玩得可顺溜了。
果然,等稍晚些时候,安父将自己准备在梁曲县多逗留两日的消息告诉了老文吏后,后者半点儿惊讶都无,也完全没表示反对,只说知道了。
次日一早,老文吏等人离开了梁曲县,而安父则继续在县城里溜达。
说来也是凑巧,就是晚离开的这日,他在街面上听到了一个让他目瞪口呆的消息。
昨个儿那个女童的父亲,准备将女儿过继出去。
就是那个八岁的女童。
要不怎么说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呢?虽说安父昨个儿就当众表示,甭管小姑娘是嫁出去了还是真的死了,爹是谁那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假如是过继出去了呢?
无论是从本朝的律法出发,还是单纯的从情理习俗而言,过继和收养都是被允许存在的,并且还是被老百姓接受的。
而根据律法,过继又比收养更正规一些。因为收养多半是没有血缘关系的,而过继的前提就是两边本身就是亲戚,是有血缘的。
古时原就在意血脉,有血缘关系的自然要胜过于没有血缘关系的。
但……
请问谁会过继一个小姑娘啊?
安父就听旁边人大声的讨论着这个事儿,他本人倒是真没觉得儿子女儿有啥区别,但对于此时的人来说,甭管是过继还是收养,为的就是传承。
也就是说,这里有个逻辑说不通的点。
只有在意香火传承的人,才会去过继亲戚家的孩子。但既然要传承,那肯定是过继儿子的。
反之,要是完全不在意儿女区别的,为啥要过继别家的孩子呢?除非对方父母双亡,出于同情才帮着养。
安父理解女童父亲的骚操作,不就是甩锅吗?但他不理解的是,到底谁会愿意过继这个无辜的小女孩呢?
再一打听,他彻底傻了。
万万没想到啊,这人世间居然还有比钱大富更加厚颜无耻之人!
女童的父亲将自己的女儿过继给了他的舅家表弟。
这么说可能不太能理解,但如果他表弟姓甄并且死于十年前的灭门案呢?
第107章
厚颜无耻肯定是没错的, 但这个办法也确实是挺管用的。
要知道,无论是从律法角度出发, 还是在普通百姓看来, 所谓的过继,那是等同于亲生的。事实上,律法是有明确的规矩, 譬如因无子而过继后,又得了亲生儿子,那么家产仍然是要优先给过继的长子继承的。
甚至在多年前,还出现过某个功勋世家的独子意外亡故,家主从隔房过继了一个孩子。谁知, 才隔了一年, 已经年过半百的家主之妻又有了身孕,并且顺利产下一子。然而, 最终那家的爵位仍然是传给了过继来的儿子。
等于说,过继这件事情是同时被世人和律法所认可的。
如此一来, 在玄学方面应当也是认可的。
可问题在于,那女童的亲生父亲是把女儿过继给了已故之人,本来要是甄家还有其他人在,那么这种做法倒也无不可,只因确实有那种替已故之人过继孩子留个香火的习俗。
但甄家人没了啊!
安父本来是出来闲逛的, 想瞅瞅梁曲县还有啥好玩的东西, 结果东西没买到,倒是平添了一肚子的火气。
他认为自己在这件事情上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尽管他的确是没想到那人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那女童的父亲要过继自己的女儿, 她母亲呢?母亲又是个什么想法?”在听了一会儿后,安父忍不住询问旁边的人。
被问到的路人愣了一下, 随即很奇怪的反问道:“这事儿跟孩子的母亲有啥关系?”
“女儿要被过继了,跟母亲没关系?”安父也愣住了。
路人点头称是,旁边的人也跟着附和说没错,就是这样的,无论是过继还是发卖,只要父亲点头就可以了,跟母亲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又有人补充道:“要是祖父反对也有用的,当儿子的肯定要听老子的话。”
“你这不是废话嘛,那小孩儿听说是克所有的男长辈,祖父疯了才会反对。”
“就是就是!也就是甄家人都死绝了,没法反对才被得逞的。换一家,谁会要这种孩子?她都克长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