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第91节
姜丽云还真不至于为一个鸡蛋计较。
她的目光要是总放在鸡蛋鸭蛋这样的东西上,是做不了大生意的。
“丽萍,你怎么回来了?”吴小春问姜丽萍。
姜丽萍道:“我打算跟李旭阳离婚,就回家住了。”
吴小春大惊失色:“离婚?好好的你为什么要离婚?”
“过不到一起去,就离婚呗,你们不是一直对李旭阳不满意?我离婚不好吗?”姜丽萍道。
“可你都结婚了,哪能说离就离?”吴小春道。
吴小春确实不满意李旭阳,但自己女儿都结婚了,那就该好好过日子,哪能没多久就离婚?
“又没规定说不能离!丽云也支持,是不是?”姜丽萍看向姜丽云。
姜丽云道:“爸,妈,我觉得离婚挺好的,不过这次是姐姐不厚道,怎么都要给李家一些赔偿。”
“给什么赔偿,他们又没给彩礼,平常也没给我钱。”
“你那些新衣服都是你自己买的?李家人给你吃饭不花钱?”姜丽云问她。
姜丽萍当时要的东西很多,要李家买家具买收音机买自行车什么的,李家就没给彩礼。
但他们在姜丽萍身上的花销真不少。
当然那些东西他们留着也是能用的,这年头要转卖也容易,姜丽萍不拿走的话,赔个几百块也就差不多了。
“反正我没钱。”姜丽萍光棍一条。
“没钱就去借。”姜丽云道。
也就赔个几百一千的,姜丽萍要是努力工作,要不了一年就能还清。
“你说得轻巧,借了钱谁还?怎么还?”
“你不是在上班做衣服吗?我问过了,跟你一起干活的女工,一个月能挣一百多。”
姜丽萍道:“缝纫机是李家的,我以后干不了这个了。”
姜丽云知道姜丽萍就是找借口不想干。
姜丽萍从小就不爱干活,很会偷懒。
不过她也懒得多管姜丽萍。
她又不是姜丽萍的妈,有这时间,她还是拿来赚钱比较好。
下午,姜丽云继续去庙门口忙碌。
姜丽萍搬了个凳子坐在家门口,从家里翻出一根甘蔗,用刀子砍了一截洗洗,就开始啃。
她懒得削皮,就先用嘴把甘蔗皮咬下来。
正吃着,姜二叔风风火火地来了:“姜丽萍,你要离婚?”
姜丽萍顿感不妙。
姜二叔道:“你都结婚了,好好地离什么婚?当初这婚是你自己要结的,现在又要离,你对得起李家人吗?”
之前姜二叔特别不喜欢李旭阳,但听说姜丽萍要离婚,他的矛头却对准了姜丽萍,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指责姜丽萍对不起人家。
孙金山从镇上回来,就看到姜丽萍可怜兮兮地拿着一截甘蔗,正被一个老头训。
孙金山今天去食品厂,是为了商量把鸡肉冻在食品厂冷库的事情。
他按照姜丽云交代的跟对方谈了谈,谈好了合作方案。
今天晚上,他们就可以把鸡肉拉去食品厂冷库冻起来,至于租冷库的钱,年底结清,来年签订合同。
食品厂的冷库要拿来冻储备肉,本来就是常年开着的,食品厂厂长对孙金山的提议没有意见,还夸奖孙金山的新西装好看。
孙金山也得意了,他不知道姜丽萍跟他说的“休闲西装”从头到尾都是胡诌的,对食品厂厂长道:“我这西装,是国外新流行的休闲西装,大城市才有得卖!”
原来这是外国流行的休闲西装?食品厂厂长多看了几眼,又夸这西装看着与众不同。
孙金山高兴极了。
他以为已经被毁掉的西装,现在又变成了一件新西装,多好!
孙金山对姜丽萍挺感激的,现在见姜丽萍被人训,就道:“姜丽萍,姜丽云找你!”
姜丽萍连忙朝着孙金山跑去,摆脱了姜二叔。
“那是谁啊?骂你干什么?”孙金山问。
姜丽萍道:“那是我二叔……我不是想离婚吗?他不同意,觉得我对不起李家。”
姜丽萍瞧着可怜巴巴的:“我也不想的,可是李旭阳他还会尿裤子,我……也怪我名声不好……”
姜丽萍的眼泪都落下来了。
孙金山比姜利海小,跟姜丽萍同年,今年二十二岁。
他也是年纪轻轻就进了砖瓦厂的,只不过他父母走关系,直接让他进了运输队。
所以之前那几年,他有一半的时间待在船上,剩下的那一半时间,他不是拿来赚钱,就是拿来打扮自己,压根没接触过什么女人。
姜丽萍别的不说,长得是真漂亮,还会打扮,跟村里的姑娘截然不同,是特别符合孙金山审美的洋气女孩。
不仅如此,姜丽萍可怜的遭遇,也让孙金山想要去帮助她。
姜丽萍有什么错呢?她就是年轻的时候喜欢上了人渣,那人渣拍拍屁股走了,姜丽萍还不得不嫁给一个傻子。
孙金山努力安慰姜丽萍。
姜丽萍松了一口气,知道孙金山这事儿,估计能成。
不过孙金山好糊弄,孙金山的爸妈就不一定了。
可就算孙金山的爸妈不同意,也没什么。
孙金山自己能挣钱,是有底气的,不像她那个初恋年纪小也没什么本事,要花钱还得跟父母要,自然什么都要听父母的。
孙金山的话……只要孙金山愿意娶她,孙金山的父母估计也没招。
她早早跟李家摊牌,这步棋走对了。
要是她不这么做,在她已婚的情况下,孙金山大概率不会跟她有牵扯,也不会因为她的可怜遭遇心疼她。
姜丽萍跟着孙金山来到姜丽云那里,然后抢着上前,帮姜丽云分割鸡肉。
她不喜欢干这种活,但不是不会干。
她以前给那对老夫妻当保姆的时候,可没少杀鸡。
当时她就哄着他们,说吃鸡肉身体好,然后让他们多买鸡肉吃。
等鸡肉做好了,鸡汤她能先喝一碗,鸡腿还有肉多的鸡胸要给那对老夫妇吃,但鸡翅鸡爪还有肉少的部位,却都是她吃的。
说起来,好吃好喝之后,那对老夫妇的身体还真的好了!
看到突然变勤快的姜丽萍,姜丽云一阵无语。
这个姐姐让她挺无奈的,但姜丽萍这人虽然有点懒有点馋还爱占小便宜,但真要说干了什么坏事,也没有。
跟孙金山谈了谈,得知食品厂那边同意他们把鸡肉冻在冷库里,姜丽云心情不错。
这天晚上,姜丽云就让孙金山踩着三轮车,把鸡肉送去食品厂。
孙金山道:“不行,我不能干这事儿,我可是老板!”孙金山找了个村里人,给了人家一块钱,让那人踩着三轮车把鸡肉送去食品厂。
至于他自己,他骑着自行车在旁边跟着。
姜丽云:“……”就孙金山这性格,赚了钱随手就能花掉,想真的富裕起来,估计也挺难的。
这天姜丽云挺忙的,冯易反而很轻松。
因为姜丽云雇了人,他现在早上不用做煎饺,只要负责给客人装饺子收钱就行,这可比做煎饺轻松多了!
此外,因为那屠户下午就会把猪肉送来,剁肉成了顾大发的工作,不用他干。
铺子里确实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但除了冯秋凤,顾大发的女儿顾兰兰也来了……有她们两个帮忙,他更加轻松。
轻松下来之后,冯易就有时间看书了。
他先看的是语文课本,打算把字全都认会。
于是今天下午,顾大发剁肉,木工做柜台,冯秋凤刷油漆的时候,冯易坐在凳子上织毛衣。
他面前的桌子上,还翻开了一本书,他看着上面的课文,默默诵读。
顾大发瞧见,剁肉的声音都小了点,不想去打扰冯易。
冯秋凤看着冯易,眼睛亮晶晶的,时不时给冯易倒杯热水。
她儿女也不小了,她现在吧,就希望自己的儿女能跟冯易一样!
嗯,一样好学就行,织毛衣就不用了。
第63章 冯秋凤
冯易年幼时跟着姜丽云一起去上学,是学过拼音的。
但当时他们的老师连普通话都说不好,更不要说拼音了。
他只接受过这样的教育,还只读了三年,因而看书的时候,并不是所有字都认识,读更是读不好。
冯易认真看着课本,把不认识不会读的字记下来,打算等晚上回去的时候,问一问姜利海。
学到下午三点,冯易收起课本,带着冯秋凤去摆摊卖炸鸡。
等炸鸡卖完已经五点多,他又骑着三轮车,载着各种工具和冯秋凤回到铺子里。
木工每天早上六点多就来镇上干活,下午四点多走——如今天黑得早,五点多天就暗下来了。
至于顾兰兰,她中午吃过饭就走了,但顾大发还在铺子里待着。
冯易他们回来的时候,顾大发正在摸黑给桌子刷油漆。
“小姑父,你怎么不开灯?”冯易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