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乡养鱼日常 第71节

  猛然,它大嘴微张,一道无形无质,只眼力好的人能见空气些微扭曲的风刃从它口中飞出,直飞向一只贪吃离了队的公羊。
  风刃却没落在羊身上,而是打在它身前,将它正在啃的一簇草割断,草屑飞扬。
  公羊吓了一跳,真的是一跳,跳起了约有一人高,就要往羊群的方向逃回去。
  白虎却在喷出风刃的同时已急速接近,正隔在公羊与羊群之间。公羊返回时,迎上白虎的大脸,吓得又是一跳,转身就飞逃。
  白虎在身后追得嘶吼连连,全不像平时捕猎时的小心安静,这是为了将公羊赶得远离羊群。至于怎么活捉,它还没想好。
  方漓也不是闲站着看它忙活,但她正要出手,就听见惊天动地一声怒吼,接着地面似乎都被踏响,羊群边的那几头巨象中,有一头踏着重重的步子追着白虎就过来了。
  方漓也吓了一跳,当然没跳,急忙冲过去,双剑出鞘,将白虎护在身后,就准备杀了这头巨象。
  但见巨象咚咚咚地过来,看见她时竟放慢了步子,越来越慢,最后站定了,扑扇了几下耳朵,居然说出了人言。
  尽管口音极重,好些字听不清楚,但方漓还是听出来,那是在问:“你们是哪里的妖,还是外来的人?为什么偷我们的羊!”
  她张口结舌了,这是妖族部落在放羊?
  “对……对不起,我以为是野羊。”
  那巨象不满地盯着她,慢慢收缩身形,变成一个又胖又壮的汉子,却与人无异,也没长长的鼻子甩来甩去,看来修为比迎远郡的小象高深许多。
  “野羊,野羊那些畜生会不敢抓?”他大声责问,但并没动手,白虎见事不妙,已悄悄回到方漓身边。可那头羊受了惊,已不知道跑哪去了。
  方漓自知理亏,估着风毛羊的价,拿出灵石,问:“是我不对,就当我买了你们的羊吧……唔,我买两只。”
  那象族男子惊愕地睁大眼,问:“你真出这么多买?”
  方漓摸不着头脑,她虽然不知道风毛羊的价,但这些天穿洲过郡的,尽管没多停留,可多少还是走了走,看了看。物价大致多少她心中有数,风毛羊在妖族手上只会粗疏的加工,直接做成皮袄穿,有一定的灵器效果。再加上肉质不错,所以蘅芜洲一头风毛羊的价格,大概会在三百到五百下品灵石之间。
  如果拿到白水洲卖就不同了。白水洲的商贩最多,收风毛羊的肯定也不少,至少能多卖两三百的价。
  其实在这种大型牲畜的买卖上,商贩们都是直接用中品灵石计数了。
  此时方漓就按的蘅芜洲的高价,拿出了两头羊的价,一块中品灵石,却让那人怎么也不敢置信。
  在方漓再三保证她没多出价,风毛羊差不多就是这个价之后,那人转头大喊:“爹!你快来看!”
  另一头巨象看这边没打起来,就不急了,慢悠悠地迈着步子过来,到近处同样化成了人身,还没问怎么回事,他儿子就急乎乎地说了。
  他爹也惊讶了,擦了擦手,将灵石接过来仔细鉴定,然后用一串跟小象很像的语言激动地说了一通,听语气,方漓怀疑他是在骂人。
  说完了,他又切换成一口蹩脚的灵域通用语,这回方漓有一大半没听懂。
  他儿子急了,直接过来将她一拉,说了一个她听得懂的字:“走。”
  看他们没有恶意,好像还有点憨,方漓没挣扎,招呼上白虎,真的跟他们去了。
  父子俩跟其他巨象说了几句,留他们继续牧羊,他们俩以妖身,叫方漓坐儿子的背上,迈开步子就往部落狂奔。
  这牧羊的地方离部落还挺远,也难怪,方漓远远看见那部落的规模就明白了。妖族在野外,并非都是以人身生活,那部落里有木制的房屋,皮毛搭的帐篷,却也有用妖身直接伏在露天里呼呼大睡的家伙。
  因身体太过庞大,吃得也多,所以部落养的灵兽都是带到很远的地方放牧,免得牧草不够。
  父子两人回来,不少巨象扬着鼻子打招呼,也有人身的亲友过来招呼,说的话方漓听不懂,只看出来有人指着她,像是问她的来历,而父子俩挺急的,匆匆答应一两声就应付过去,把她带到一间屋子,让她等一会,又跑出去了。
  白虎叫了一声,它饿了。
  方漓找出烤好的肉先让它吃,好在没等一会,帘子一掀,一个比那父子还壮实的汉子走了进来。
  “你是灵域来的?”这人的通用语讲得顺畅多了,方漓也松了口气,她真怕无法交流说不清楚。
  “是,我是灵域来的。到这来找黄金铃,看到羊群,以为是野生的,惊跑了一只,我愿意赔你们。”
  那人摆了摆手,带了丝急切:“一头羊你出五百下品灵石?”
  “嗯。”方漓怕他不懂,跟他解释道,“我没见过城里风毛羊的价,不过和它价值相当的见过,根据品阶和情况不同,三百到五百不定。这羊是我惊走的,我愿意赔五百,另外还想再买一头。”
  那男子脸色越听越是严肃,最后双眉倒竖,嗖的一下,鼻子就伸了出来,又啪一下,将面前的矮桌打了个粉碎。
  “奸商!”
  方漓下意识防御,那人意识到了,赶紧收回鼻子,道歉:“对不起,我是骂到我们部落来收羊的奸商。”
  方漓扬了扬眉,没问也懂了。肯定是压价了,其实也正常啊,人家辛辛苦苦地跋涉,总不可能原价给你买回去。
  “你们为什么不自己带去城里卖呢?”
  男子搓了搓手,露出了赮色:“原来一个会说外面话的都没有,后来我跟来收牧畜的奸商陆陆续续学了话,又教他们,现在除了我,其他人说得也不好,进城怕被骗。”
  他想了什么,又补充了一句:“我是族长。”颇自豪地挺胸。
  要是鼻子没收起来,估计就要拿鼻子拍胸了。方漓不期然想到了的小象,莞尔一笑。
  他们不知道是哪一族的象,如果讲话都跟带她来的父子俩一样,那就难怪他们不敢去了。
  族长哎了一声,又道:“我就知道那些来收的是奸商,但是没想到这么奸,一头羊只给我们一百下品灵石,碰上丰年还好,灾年还不如自己宰了吃。哼,等我们族学会说外面的话,我就带人自己上城里卖去。”又热情地给方漓倒羊奶,还给白虎倒了一大盆,“你要不要看看我们别的东西?我不要你那么多灵石,比那些奸商多给就行。”
  “好。”方漓意动。这个小象也跟她说过,到了荒野之中,如果碰上小部落,可以跟他们买些特产,只要不走眼,肯定比在城里买不知道转了几手的货便宜。
  “我先想买些羊毛,就不买羊了。”她提出一个要求。这并不为难,那些商人也有来收羊毛的。
  族长也是个狡猾的,不然不会有意向商人学说话,又教全族学。他们这部落不大,生活在这儿,大妖懒得管他们,城里的妖也懒得派人专门教他们说话,反正是自生自灭不碍着谁。以前族里人也无所谓,还觉得本来宰着吃的牲畜能卖出价,去买商人带来的好东西,挺好的。到他才觉得不对,年轻时他跟在商队后面进了城,看得眼花缭乱,却因为语言不通闹出误会,差点被打死,回家又险些迷路找不着部落。
  于是当了族长之后,象智慧——这不是部落名,是他给自己起的名——用各种办法学了通用语,逼着族人学,不学就跟他打一架。
  他能当族长就是因为他身上长出八道符印,是同龄中最强的,打不过他就要乖乖学。
  他有个雄心,不但要到城里去卖牲畜,还要带族人搬到城里去,见世面,过好日子。
  所以对这个非奸商的人族,象智慧非常热心,甚至愿意倒贴点东西,让她多讲讲外面的事。
  第84章 妖域风情(二)
  方漓除了用比城中便宜得多的价买到了足够的羊毛,还买到了一种比较稀罕的物资,象族的牙。
  这一族也是力象族,比法象族的獠牙更大更坚固。每当他们的妖力深厚一层,身上长出一道符印,力气就会更上一层楼。
  与此同时,他们旧的獠牙也会脱落,长出新的。
  这牙对他们来说没什么用,留着只是一种荣誉,可以跟子孙吹嘘自己的成就。有商贩过来时,有些不在乎的就卖掉了。
  好在仍然有很多留着,到象智慧当上族长之后,就不卖了,要等以后进城自己卖。
  现在他大方地把方漓带到自己家,给她看他的獠牙:“这是我长出的第一对牙,二十岁开始长,三十二岁就脱落了,族里谁也比不上我。”
  这对他是不卖的,记录着他成长过程中最初的骄傲。不过最近脱落的就没什么纪念意义了,他后来在族里一直都是第一,已经习惯到麻木了。所以他决定卖给方漓。
  “人家出六百下品灵石收,我肯定不止这个价,没卖。你出个价,比城里便宜也不要紧,就当交个朋友了。”象智慧豪爽地说。
  方漓也不客气,先上手测这对牙的属性和材质。力象这一族自身没有施法天赋,这对牙也没有灵力属性,让价值下降了许多。但本身坚固致密,方漓拿象智慧给她的、他老爹跟其他妖族干架时掉了的废牙试了试,她金丹期的实力都没弄断,是做胚体的好材料。
  又经象智慧同意,她收着力试了试别的牙,发现越是实力强盛的后期脱落的獠牙越是上佳,正好也是象族越不重视的。
  象智慧打算卖的这对就是最近刚脱落,他已有了接近人类元婴期的实力,这对大牙就算让她师父来,不出剑的话,也要费些力气才能弄断。
  方漓心中一动,拍板买了下来,给了一个她觉得便宜,象智慧觉得赚了的价,皆大欢喜。又问:“象族长,你们族里还有没有比你更强的老人想卖牙?”
  “有啊。我爹早年的卖给商队了,后来的我不给卖,他就老嫌我不让他卖给商队换城里的新鲜玩意,天天说我。你买么?买就买他的吧。”
  象智慧也是快被他爹烦死了。别的族人好办,他不能把他爹揍一顿。
  “我先看看。”
  方漓转了一圈,买了好几个实力跟她师父几乎相当的老象最后脱落的大牙。这也是这个力象族最强的战力了,个个身上都有十二道符印。他们毕竟是个小族,天生的血脉限制,能突破十二符印的那是天才中的天才,这个部落里没有,象智慧倒是有可能,不过现在还算壮年,没到时候。
  用来干嘛她还没想到,但是这样的机会不多呀。妖皇已经收紧了灵域与妖域的来往,很多来往于两界的商贩,拿的凭证还是大几百年前他们的祖先传下来的,又或是向有祖上凭证的人买来的。
  近百多年来,妖皇就没发多少新证。
  要不是祁远给了她一个,她也来不了这么远的地方。师伯给的那个限制还是挺大的。
  所以妖域特有的东西,现在拿到灵域去买,价格能上天。现在她多买一点,就算用不着,回去给师父师伯用也是好的。尤其师伯好些徒弟,这些象牙完全可以用来做剑胚送给弟子。
  如果师父再收几个徒弟,她也当师姐了,总得有东西当见面礼吧。
  方漓美滋滋地想着。
  顺便她也打听了一下附近的部落,怕自己再把别人放牧的灵兽当野兽。
  象智慧手上有一幅简易的地图,拿出来给她划拉了一下,他们是小部族,所以方圆上千里内,还是有一些其他小部族的。
  但出了这个区域,就是八臂天猿的地盘,他们也是包括力象族在内附近所有妖族部落尊奉的妖王部落。
  “八臂天猿?我在白水洲见过八臂猿的店伙计。”方漓立刻想起来了。
  “不是一回事。八臂猿是八臂天猿的附属,地位跟我们差不多。他们的胳膊是后来长出来,八臂天猿天生就有四对胳膊,还有四对才是后来长的。”
  象智慧的部落每年放牧的灵兽,要送十分之一给妖王部落。而八臂天猿的族长,也就是这一带妖族部落的妖王,已经带着部分族人搬到城里去住了。
  象智慧这么一说,方漓突然想起件事。
  她当时在边缘那座临野城下飞舟的时候打听到,城里有个什么猿大王,想建城,在远方建城。
  莫不是就这个八臂天猿?
  她把消息一说,象智慧顿时重视起来,追问了半天,方漓也只知道这些。象智慧一激动,鼻子又出来了,鼻尖点着肚子,一下一下的,考虑了好久,用力一拍肚皮:“不行,我得去城里打听打听。多谢你了,我再送你一对牙。要是能占个先机,我们族说不定在我当族长的时候就能搬进城里咧。”
  他咧开大嘴笑了:“我本来是想着,到我孙子辈的时候才差不多了。”
  于是方漓又收获了一对大牙,还有十头活羊让她牵着带走。
  居然还给了她一头巨象,象智慧道:“族里的兽化种赶走了,跟外面的野象生了后裔,比野象聪明一点,听话,认路。你骑着它走,到猿大王的领地就放了它,它自己会回来。”
  方漓骑在象上走了半日,挺新奇的感受,白虎也很好奇,闹着上来坐了一会,又觉得没意思,下去自己跑了。
  方漓看看没人了,这才把十头活羊收起来,准备慢慢养着吃肉剪羊毛。
  巨象走得很慢,但一步迈出去极大,也不比白虎慢多少,又稳,坐着很舒服。
  方漓本身要找黄金铃,正需要慢慢走,因此也不着急。这样走了半日,忽然听见身后又是微微的震动,难道是力象族有人追来了?
  果然,来的还不是别人,就是象智慧。
  象智慧以妖身在奔跑,追上方漓他也很高兴,还跟她打招呼:“走得不快啊。”
  “我要找黄金铃呢。你不是去城里了吗?”
  象智慧也没变回人身,就这么扬着鼻子说话:“我想了想,去城里打听,不如直接去猿大王的部落打听啊。”
  于是同行。但象智慧急着去打听消息,方漓不好意思耽误他,打了招呼,让他先走。象智慧便迈开大步咚咚咚地跑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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