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饿了,想吃你

  “亲我。”
  她的呼吸很轻盈,像是一根极细的羽毛,在裴恒的心尖上挠了一下。
  不轻不重的,又极为勾人。
  丽珍一瞬不瞬的盯着他的浅棕色眼珠,把人盯得面皮爬上红痕,才心满意足。
  “姐姐,闭眼睛。”他低喘,在她闭上眼后发疯一般啃咬上来。
  手机没拿稳,掉在地毯上,谁都没空理会。
  他亲得凶狠,来势汹汹,丽珍受不住,连连往后撤退,却被他扣住后脑勺,他态度强硬的撬开牙关,闯入她的嘴中,与她的舌纠缠。
  丽珍的身子渐渐软化,倒在他的怀里。
  耳机里忽然传来隔壁两人的嬉戏声,她一下子清醒过来,灵魂仿佛坠入冰冷的湖水中,空荡荡又沉甸甸的,这声音引得她反感。
  她推开他,力道不大,但他的心神都在她身上,反应过来,往后微微撤退。
  他呢喃:“姐姐,专心点,别分神”。
  丽珍瘫在他的怀里低喘,掀眼皮看他,他低头,以额相抵。
  “嗯,”两个人接吻。
  不知怎么,丽珍想起自己九岁那年养的一条萨摩耶,它总是喜欢用额头蹭她,目光清澈又湿漉漉的,惹人怜爱。
  她在心里骂一句,不知道是在骂隔壁出轨的狗男人还是骂眼前的小狗太过惹人怜,呼吸开始急促,像是溺水的人攀住一块浮木,大口大口的贪婪地呼吸新鲜的空气。
  摘下耳机,扔在玄关柜上。
  不想再听见隔壁的任何声音。
  她手指灵活的拉下他的牛仔裤,解开裤腰,隔裤瘙痒。
  《贤者之爱》里真由子并不是用肉欲控制她的少年,而是让对方从精神上依赖她,离不开她,就像……巴甫洛夫训狗的条件反射定律,不一定要尝尝吃到嘴里的滋味,而是让对方产生一种饥渴感,当她摇响手中的铃,他便是她最忠诚的恶犬。
  他的喘息声渐重,丽珍感受到手下之物越发的肿胀,释放出他内心的野兽。
  丽珍面染潮红,半眯着眼睛,脑子里却十分的清醒,她知道如何驯服他。
  玩弄他的性器,灵活的套弄,速度越来越快,冰与火交织,似是把他放在火上煎烤,烘得他热汗淋漓,浑身焦躁不安。
  想触碰她,他在克制。
  看出他的隐忍,她在他耳边轻声说:“摸我。”
  “想摸哪里摸哪里。”
  他脸红得像是被烤熟的虾子,大手在她身上游移,来到她的胸前,不轻不重的的蹂躏起来。
  丽珍变本加厉的套弄,没一会儿功夫,他弃兵缴械,身子抽搐一下,射出精液。
  她勾唇一笑,踮起脚尖咬他颈部的肌肤,故意吸吮出水声,留下红痕。
  老小区隔音不好,她不戴耳机,都能听见隔壁李丽莎发出的浪叫。
  “不做吗?”他眼角残留泪痕。
  丽珍百忙之中抬头,说:“没心情,你想?”
  裴恒没说话,都说男人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他没来得及塞回去的性器半勃起,暴露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隔壁干得猛烈,李丽莎叫得太大声,裴恒皱了皱眉头,挂在墙上的画布都震荡了一下。
  他问:“比起他,我怎么样?”
  丽珍啵了他嘴一口,说:“器大活儿有点烂,八十五分。”
  胜在鲜嫩多汁。
  裴恒突然用手遮住她的眼睛,声音沾了情欲:“丽珍,你再这样看我,我不保证我能忍住。“
  他是个男人,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经不起撩拨。
  听见他喊自己的名字,她怔愣片刻,强调:“我比你大,乖,叫姐姐。”
  “姐姐,”他语调很乖,沙哑道:“我饿了,想吃你。”
  “饿了?”丽珍踮起脚尖,恶趣味的在他耳边说:“饿了的话,回去肏你女朋友。”
  裴恒很无奈,恨不得把对方剥干净,拆股吞入腹中,狠狠的操哭她,在她耳边低语,“姐姐,你哭起来的模样,真好看”。
  他是她的小狗,只会摇尾乞怜,祈求主人摸一下,陪他玩玩,没有指令,是不敢轻举妄动!
  ……
  ……
  丽珍递给他湿巾,叫他把自己收拾干净。
  裴恒去厕所解决,等再出来,又是冷冷淡淡的禁欲少年模样。
  王柏估摸时间差不多,和平常下班时间一样打开自己家的门,看见裴恒坐在客厅愣了愣,一小时之前肏了对方的女友,有些心虚,“你怎么在这里?”
  裴恒说:“在楼下碰见姐,她叫我顺便来吃个晚饭。”又问对方是不是从公司回来。
  王柏心里面本来就虚,随便糊弄两句,跑屋里换了一套常服。
  丽珍累了,不想花时间做饭,叫了外卖,又炒一道蒜蓉青菜和煮紫菜鸡蛋汤,便叫人吃饭。
  王柏风卷残云般大吃特吃,丽珍倒是很平静,她说,“周日我去参加个宴会,你自己花点钱在外面解决。”
  “什么宴会?”王柏扒饭,头都不抬的问。
  他没看见丽珍脸上的犹豫之色。
  裴恒没吃几口,他放下碗筷,说:“姐我吃饱了,李丽莎发消息叫我去便利店给她买东西。”
  一提到李丽莎,王柏的小情人,他瞬间把丽珍说的事抛到脑后了,问裴恒怎么回事。
  裴恒轻描淡写的解释。
  *
  周日的清晨。
  丽珍起了一个大早,好久没见以前圈子里的人了,说不紧张是不可能的。
  没到上班的时间,老公在床上呼呼大睡,她蹑手蹑脚的出了卧室,拉开客厅的窗帘,推开阳台的推拉门,趴在阳台栏杆上呼吸早晨的新鲜空气。
  等霞光万丈,她去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一些包子馒头,丢锅上蒸着,又煮了一点小米粥。
  结婚七年,她的时光蹉跎在这些柴米油盐之中。
  吃完早饭,欢欢喜喜的送王柏上班,等家里没人,丽珍放了音乐去洗头发。
  洗完头坐在阳台的躺椅上捧一本诗集躺着晒头发,旧时的回忆忍不住涌上心头,丽珍想起多年前自己疯狂追肖祁的事,那时候她不过半大少女,每天放学后热衷跑去他家找他。
  肖祁躺在院子里的草地上看书,看的是莎翁的诗集,那时候她瞪眼睛,大声的抱怨肖祁为什么不理她,不跟她玩,肖祁总会温柔的笑笑,说“你去找阿弟玩”,阿弟是肖祁的外甥,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小孩子,为此丽珍没少生闷气。
  她知道肖祁喜欢读外国诗歌,一向不学无术的方大小姐委屈自己硬着头皮去读书,想来如今她爱读诗歌的习惯是从那时候的养成的,一时间叫她是有喜又愁。
  丽珍为晚上的宴会挑了一件白色抹胸连衣裙,肖祁一向是喜欢素净的颜色,这点她没忘记。
  亲自卷了头发,化淡妆,镜子里的女人似乎又恢复成当年容颜姣好的方大小姐,岁月到底是没太摧残她这朵玫瑰,这段时间的健身和花狗男人的钱去打水光针是有用的。
  起码状态回春不少。
  丽珍按时抵达肖家的一处庄园,她给肖雅发信息,等待对方出来接她。
  她好久没参加这种晚宴,从过往侍者的托盘中取了一杯香槟,灌下一口来壮胆。
  “丽珍,你今晚真好看。”肖雅由衷夸赞,把丽珍领到往日熟人的跟前——白念之坐在沙发上同个男人聊天,白念之同她介绍,是她男朋友,导演魏洋。
  魏洋站起来,笑容满面,道:“方、丽、珍对吧?我记得你。”
  丽珍有丝尴尬,这么多年,早不和以前圈子的人联系,卫扬是谁,根本不记得了,难不成是被她曾经拒绝过的备胎男?
  毕竟能记得她的人,丽珍只能想到是仇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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