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
崔氏与尔朱摩女皆瞠目结舌,尔朱摩女心中更隐隐生出些许失落。
“婚姻但听父母之命,民女不敢自专。”
崔氏说罢,尔朱摩女随之附和。
高澄却摆手道:
“无需过问你等父母意见,但看你们彼此心意,若相契合,便由朕为你等赐婚,若无缘分,更是强求不得。”
崔氏与尔朱摩女闻言一愣,想不到天子这般好说话,居然还给了她们拒绝的机会。
但二人听说高澄是为其子作媒,便也认了命,真要敢拒婚,无疑是与高孝璋、高孝瑜结下死仇。
想想看这等事流传出去,外人会怎样看待,堂堂王爷,天子赐婚,却被女方所拒,认为并非良人,你们俩还争什么储。
实际上高澄也是对两个儿子满怀信心,才会给予崔氏与尔朱摩女这份尊重,让她们自己决定嫁与不嫁。
相貌自不必说,虽然不同于四弟高孝瓘男身女貌,长相柔美,却也似其父,称得上美姿仪。
毕竟如高洋一般基因突变也只是极少数的情况。
没让崔氏与尔朱摩女等候太久,高孝璋与高孝瑜在殿外整理了衣冠求见。
才一进门,高澄便为二人说清了状况,为他们彼此介绍。
崔氏、尔朱摩女自不必多说,兄弟二人贵为亲王,无论出身、相貌都是上上之选,望着高孝瑜结合了高澄与宋氏基因的相貌,尔朱摩女早就将不能为妃嫔的失落抛在了脑后。
而高孝璋、高孝瑜听说是博陵崔氏女与契胡尔朱家的女子,也能猜到父亲的用意,心中满怀感激,哪怕二女相貌丑陋,也得硬着头皮娶进门,更别提二人身段模样也都符合自己心意。
两门亲事,便由高澄做主,在这明光殿里定了下来。
第四百二十四章 兄妹
“夫人!定下来了,是尚书右丞崔昂之女,晋王妃出自博陵崔氏!”
人未至,声先达,宫婢气喘吁吁的闯进门,尔朱英娥闻言毫不掩饰脸上的笑意。
河北四姓五族,博陵崔氏、清河崔氏、赵郡李氏、范阳卢氏、渤海高氏,文职之中,以博陵崔氏最受重用。
渤海高氏在高乾、高慎相继病故以后,族中扛鼎人物剩了高敖曹、高季式,都是军中将领,少有文职高官。
人家高隆之那可是正儿八经的北齐宗室,是皇族,你渤海高氏就不要来碰瓷高隆之了,真不熟。
反观博陵崔氏,崔季舒官拜左仆射兼户部尚书,崔暹任右仆射兼吏部尚书,谁都知道高隆之以后,尚书令的人选必然是二人之一。
尔朱英娥很清楚,博陵崔氏是高孝璋最适合的联姻对象,只是遗憾娶的不是崔季舒、崔暹的女儿。
当然了,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事,崔季舒、崔暹一个掌控户部,一个掌控吏部,夫妻十九年,尔朱英娥深知,高澄怎么可能允许高孝璋与他们做成一对翁婿。
心情大好的她也不吝啬,随手在匣中取了一支玉簪赏赐宫婢。
“去将晋王妃唤来,让我好好瞧瞧。”
尔朱英娥倒不在意崔氏的相貌、人品,她看中的是其家世,有心与崔氏亲近一番。
宫婢匆匆告退,不久,又回来禀报:
“晋王与秦王两位殿下携了王妃拜谒太后去了。”
尔朱英娥不以为忤,却又好奇起秦王妃是哪家闺女。
宫婢稍有迟疑才答道:
“是夫人本家,尔朱氏的女子,尔朱摩女。”
尔朱英娥闻言当即变了脸色,给高孝瑜指婚尔朱家的女子,这不是在挖璋儿的墙角么。
‘这该死的平衡之术。’
尔朱英娥在心底抱怨一句。
殊不知宋氏也与她是同样的心情,而元仲华更是愁眉不展,长子、次子都有了好姻缘,自己所生第三子高孝琬却还没有着落,怎能不让她烦闷。
高澄将元仲华抱在怀中,看她神色怏怏,附耳笑道:
“琬儿才十岁,你又何必着急,况且我自有考量,会为他寻摸一门好亲事。”
说罢,顺势含吻她的耳垂,元仲华也动了情,她得了高澄的承诺,便不再分心高孝琬的婚事,转过酥麻的身子,双唇热情地回应。
宫婢们见状,纷纷垂首而退,为二人将寝宫的房门合上。
次日,即昭德四年(551年)正月初八,高澄正式昭告天下,拣择崔氏为晋王妃,尔朱摩女为秦王妃,将在两位皇子年满十六岁后,出阁成婚。
男女年满十五岁便算成年,那是律法的规定,但兄弟子侄必须年满十六岁才能近女色,也是高澄的坚持。
高孝璋、高孝瑜订下亲事,祖珽却犯了难。
前不久才与鲁王殿下分析了晋王、秦王各自出身背景的死穴,如今天子便亲自出手,以联姻的方式为他们打开局面,这帝心究竟落在哪位皇子身上,让他摸不准。
但已经投奔鲁王,此事也被天子知晓,自然容不得更改。
“祖先生无需为此挂怀,父皇自有安排。”
刑部都官司厢堂内,八岁的高孝瓘反倒宽慰起了祖珽。
许多事情祖珽不知晓,但高孝瓘认为父亲既然怂恿自己参与夺嫡,自会维护竞争的公平,两位兄长因联姻,多有裨益,父亲肯定也不会亏待了自己。
“但愿如殿下所言。”
正月十五,上元佳节,自汉魏以来,元宵张灯渐成风气,才是黄昏,便已经是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