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但,但我们已经将每一间房间都搜找过了,并无遗漏啊。”孙健蹙着眉,说,“要不要我安排手下重新点一遍尸体?”
  “不用了。”黎斯的眼睛眯了起来,视线里,芙蓉山庄远处缓缓走来了一个黑衣年轻人,一身黑衣,一双让黎斯为之震动的眼睛,几乎没有眼白,只有黑色瞳孔,年轻人正用这双黑色的眼睛盯着黎斯。
  孙健也发现了年轻人,心头突突跳了几下:“你是哪个?这里正在办案,赶紧走,否则拿你进衙门。”
  年轻人始终不正视孙健,只是看着黎斯,而后走到最近的一具尸体旁,低头沉思,这让孙健好生郁闷,自己在黎斯面前完全抬不起头,没想到一个突然闯进芙蓉山庄的臭小子也敢蔑视自己。他咬着牙摸到了腰畔的长鞭,孙健一手三十二路回风舞柳鞭在整个归州武林也是叫得上名号的,他抽出长鞭,却被黎斯轻轻按住。
  同一时间,从庄口位置跌跌撞撞蹿进了一人,正是捕快安灰。
  安灰嘴角有血,捂着自己的肋骨,指着年轻人说:“捕头,兄弟们都被……他,他撂倒了,是个硬点子。”
  孙健的手离开了长鞭,能同时打倒十几个捕快的家伙果然是个硬点子。
  安灰远处小心望着黑衣年轻人,黎斯更是有兴趣地看着他,年轻人却完全看不到他们,像是整个芙蓉山庄只有他一个人和脚下的那具尸体。不一会儿,他的视线离开了那具尸体。
  他向黎斯这边走来,孙健小声道:“黎大人,怎么办?”
  黎斯没说话,年轻人走到黎斯面前一丈,黑色的瞳孔在黎斯身下的残尸上瞥了一眼,倏然,他转过了视线,身形如同一只展翅的黑鹰,一纵上了身侧的一间大院的院顶。
  黎斯望着黑衣年轻人,黑衣年轻人同他对望,黑色的瞳孔微微闪烁着光芒,而后这光芒落下,落在了房顶砖片瓦楞之上,那上面平躺着一十三具尸体。一十三具没有脸、血肉模糊的尸体。黑衣人沉默,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他回头,黎斯跟了上来。“你可看得出来,这十三个人是死在同一剑之下,而且是同一时间毙命的?”黑衣年轻人目光收拢,黎斯又道:“凶手应该是故意留下这最后一剑,让我们记住,一剑十三杀!”黑衣人缓缓举起手来,黑衣撩动,黎斯看到了他腋下一柄同样漆黑的剑,剑身细长,微颤,发出一阵隐约剑鸣。黑衣年轻人空手在空气里轻轻摆了摆,拿捏出了一个剑势,随即又轻轻摇头,收回了手,然后纵身跃下了高院。孙健望着黑衣年轻人向自己走来,竟是连呼吸都开始变得急促,黎斯轻飘飘地站立在风中,问:“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年轻人?”黑衣年轻人顿了顿,没有回头,但终是撂下了四个字。“我叫骨头!”
  安灰远处小心望着黑衣年轻人,黎斯更是有兴趣地看着他,年轻人却完全看不到他们,像是整个芙蓉山庄只有他一个人和脚下的那具尸体。不一会儿,他的视线离开了那具尸体。
  他向黎斯这边走来,孙健小声道:“黎大人,怎么办?”
  黎斯没说话,年轻人走到黎斯面前一丈,黑色的瞳孔在黎斯身下的残尸上瞥了一眼,倏然,他转过了视线,身形如同一只展翅的黑鹰,一纵上了身侧的一间大院的院顶。
  黎斯望着黑衣年轻人,黑衣年轻人同他对望,黑色的瞳孔微微闪烁着光芒,而后这光芒落下,落在了房顶砖片瓦楞之上,那上面平躺着一十三具尸体。一十三具没有脸、血肉模糊的尸体。黑衣人沉默,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他回头,黎斯跟了上来。“你可看得出来,这十三个人是死在同一剑之下,而且是同一时间毙命的?”黑衣年轻人目光收拢,黎斯又道:“凶手应该是故意留下这最后一剑,让我们记住,一剑十三杀!”黑衣人缓缓举起手来,黑衣撩动,黎斯看到了他腋下一柄同样漆黑的剑,剑身细长,微颤,发出一阵隐约剑鸣。黑衣年轻人空手在空气里轻轻摆了摆,拿捏出了一个剑势,随即又轻轻摇头,收回了手,然后纵身跃下了高院。孙健望着黑衣年轻人向自己走来,竟是连呼吸都开始变得急促,黎斯轻飘飘地站立在风中,问:“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年轻人?”黑衣年轻人顿了顿,没有回头,但终是撂下了四个字。“我叫骨头!”
  第二章 一剑十三杀
  邺城,惊雷堂。
  惊雷堂堂主布惊雷第十二次将目光投向了惊雷堂的大门外,门外还是空无一人。堂内坐着五六个人,衣着各异,坐在最里面的是归州惠山清风门的无声道人,无声道人目光如挂在腰畔的利剑一样,从喉咙里拧出了一句话:“不知道是布堂主的面子不够大,还是这位大人物的面子太大,竟让我们这许多人在这里干候了两个时辰!”
  紧挨着无声道人左手而坐的一位中年光头男子附和着无声道人说:“不错,目中无人之辈,就算他武功再强,地位再高,我天门镖局武圣也不会真心服他!”
  “稍安勿躁,稍安勿躁。”坐在武圣对面面黄肌瘦、书生打扮的古风尘微微摇头,渐渐眯起的眼睛里似有意无意地流露出一股比之毒蛇还要毒辣几分的眼神,让武圣不得不闭上嘴。
  “既然已经等了这些时候,无妨再等等。毕竟他贵为归州武林盟主,统领整个归州武林,为公为私,也定然要等他来到惊雷堂。”说话之人,眼角有两颗黑色大痣,一说话,两颗痣就往眼中间挤,就如同又多了两颗眼珠子。故江湖人送了他一个外号,四眼金枪,罗胜。罗胜乃是邺城金枪帮帮主,平日里只有旁人等他的份儿,但今时今日,却心甘情愿地等着别人,此人身份之特殊,可见一般。
  布惊雷听了几人话,眼中一亮,声音里带着几分抑制不住的激动,说:“来了,他来了。”
  一句话,方才还各有争议的堂中几人寂静下来,齐齐起身,但见布惊雷守着的惊雷堂门口舒舒然先于人之前飘进了一股淡淡的香气,似花香又似软脂。而后,几人才看到了着一身金色大氅的身材高大的男子走进了惊雷堂,他的目光带着淡淡的疲倦,却又像是一把隐于水中的绝世宝剑,可以轻而易举地洞穿在场每一个人的内心。
  布惊雷离他最近,不由得注意看他的金色袖口,袖口里就藏着当今武林中第一凶剑——天命剑!据闻五百年中死于天命剑下的武林人士不下千人,名副其实的第一剑法。而这刚刚步入惊雷堂的着金氅的男子正是被誉为当今第一剑客,也是整个归州武林的一把手,天命剑客——凌天明!
  凌天明带着淡淡的笑容看着每一个人,而后走到了最里面的无声道人身旁,说:“天明有事来迟,倒让道长无辜受累等候了许久,是天明的过失,还请道长海涵。”
  无声道长没想到拥有着可怕武功的凌天明进到惊雷堂第一件事竟是跟自己道歉,想想自己方才说的几句话,不由得冷汗滚落下来,腮帮子微微抖动地说:“哪里,哪里,是在下定心不够,倒让凌盟主见笑了,失礼。”
  凌天明依旧挂着淡淡的笑,也不再多说,目光又从天门镖局武圣脸上扫过,武圣连忙低下头去。凌天明这才走到一张空椅处,拱手道:“各位久等,请坐。”
  众人落座,凌天明静默,端起了惊雷堂精心准备的百花茶,细细品味起来。布惊雷终于放下心中的一块石头进入正题。
  “惊雷堂之议,请各位武林同道来的目的其实是为了三天前邺城芙蓉山庄满门遭屠的惨案,想必,大家都已经知晓了这件武林大事。”
  在座所有武林中人面色都是一暗,如此惊天大案就在他们眼皮底下发生,如何能不知晓,如何能不震撼。罗胜惋惜道:“芙蓉山庄叶芙蓉的一手芙蓉镖,暗器排名尚在唐门金钱沙之上,只是想不到竟然有高手能在他的芙蓉山庄屠庄。”
  “但不知布堂主此次召集大家来,与这芙蓉山庄惨案有何关系?”
  布惊雷微微一顿,叹息一声说:“实不相瞒,各位,我从一位在衙门当差的亲戚口中得知,芙蓉山庄庄主叶芙蓉连同他的夫人、三个儿子,以及其余八名庄丁乃是死于一剑之下,一剑十三条人命!”
  布惊雷此话一出,在场的几位武林中人都是面色一变,唯独天门镖局的武圣不知内因,问说:“算来,十三个人死在一剑之下,好生了得的剑法!”
  罗胜的瞳孔却在收缩,喃喃地说出:“这是……一剑十三杀!一剑十三杀啊,难道是他……”
  布惊雷面色凝重,在座之人除了武圣外都面如死灰,而此时一直在细细品茗的凌天明突然站起身来,将茶盏按在了桌子上:“布堂主的茶水我已经喝过了,是时候回去了。”
  “凌盟主,你怎么能这样就走了?”
  凌天明笑了:“你给我的请柬上写的是让我来品茗,现在我品完了,自然要走了。”布惊雷一时语塞,走到门口的凌天明却突然冷冷地说:“布堂主,既然喝了你的茶,就送还一句话给你。”
  “什么话?”
  “今日邺城之月已非十七年前的邺城之月,它更加美丽了。不是吗?”
  “若想品好茶,可来凌云宫寻我。”金色大氅卷起了一阵淡淡香风,接着凌天明消失在了惊雷堂外,再眨眼,就完全寻不到踪迹了。
  “他,他这话什么意思?”武圣一头雾水问,他问的是身旁的无声道人,但无声道人依旧无声,倒是对面所坐着的病死书生古风尘吐话说:“什么意思,是说邺城将会有好戏上演了。”古风尘起身,一脸惨白地离开了。
  其余武林中人也陆续离开,最后只剩下了罗胜和布惊雷,罗胜拍了拍布惊雷的肩膀说:“我知道叶芙蓉是你的堂兄,节哀顺变吧。”
  “叶芙蓉已死,我更担心的是一十七年前那个人。”
  一声惊雷,打亮了土地庙的黑暗,一个身影咕噜一声从土地庙后的草堆里爬了起来。他睁着一双漆黑的眼睛,方才噩梦中那一双双沾满血迹的手还在眼前晃荡,这些手属于谁,为何这些血手一次一次出现在他的梦境里?他低下头,怀里的剑冷却着他的身体,像是万年的冰石。
  邺城三里外,芙蓉山庄,血迹已经干涸,凝结成了黑色的血渍。孙健步行于黑风枯树间,恢弘的庭院此时如同一间间阎罗殿,让孙健恨不得一步就走到尽头。
  尽头,一个人静静坐在那里,忽然站起,手里拿着一根树枝,仔细地将树枝沿着脚下的一具尸体上的伤痕上扫过,一遍,一遍,又停下,像是发现了有人来,他放下了树枝,转头问:“孙捕头,可拿来了?”
  “拿来了,拿来了。”孙健从怀里取出了一柄锋利精锐的长剑,黎斯交代他要找到一柄最锋利、最精细的长剑,孙健好不容易寻到了,忙不迭送来给了黎斯。
  黎斯将剑拿在手里掂量了几下,微笑说:“好了,你可以走了。”
  “那,那你还留在这里?”孙健看着周围血迹还有残尸,尸体还未收,一直在等着黎斯的命令,但黎斯偏偏执意要留下守尸三晚。黎斯看着犹豫的孙健,说:“既然孙健大人舍不得,不如一同留下?”
  “不,不。卑职还有要事,就先告辞了!”孙健可不想守着满院子几十具尸体过夜,连忙脱身离开。咔嚓一声闪电,一场滂沱大雨似马上将至。凌云宫上,凌天明眼神明灭之间,思绪转瞬万千。鼻尖一阵熟悉的香气,他回过头,青红正举着红粉裘氅站在自己身后,说:“你怎么了,去了一趟邺城,整个人变得痴痴呆呆了。”凌天明感受到青红将裘衣披在自己身上,搂她入怀,用极低的声音说:“痴痴呆呆,是因为想你。”
  “你就知道哄我,但我好欢喜。”青红躺在凌天明怀里,却没看到凌天明一时变得沉寂下来的目光。
  第三章 邺城血雨
  邺城。
  “嗖嗖,嗖嗖!”耳边传来了阵阵冷风袭来的声音,伴随着声声异响。罗胜从床上坐了起来,身旁夫人也揉着眼睛问:“老爷,怎么了,这半夜三更的?”
  “嘘!”四眼金枪罗胜让夫人躺下,自己运行内功,将自身声音压到最低,悄然来到门口,想了想,又转到窗边,一个鱼跃冲出窗外。“哐当!”金枪也滑落到手里,判官笔长短的金枪在黑夜里闪烁着丝丝金光。金光反衬下,罗胜发现假山顶上蹲着一只夜宿的黑猫,漆黑的瞳孔望着罗胜,黑猫不时用尾巴扫着假山顶上的碎石,碎石零散落入假山旁的水池里,发出一波波细微的溅水声。罗胜收了攻势,心中吐出一口气,心中道:自己太过多虑了吗?
  回到卧房,罗胜和衣而卧,身侧的夫人已经又熟睡了过去。但一刹那,罗胜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了,一股凛冽的寒气从卧房某个角落袭来,竟如同一直看不见的冰冷大手生生将罗胜按在床上不敢挣扎,因为细微的挣扎,带来的很可能是万劫不复的后果。
  夫人微微转了个身,瞪着眼盯着罗胜,罗胜腹内一阵翻涌,一股无法抑制的愤怒同时涌上心头,夫人的胸口位置开了一个洞,鲜血汩汩地流出。罗胜握紧拳头,蹿了起来。
  窗门微微颤抖,罗胜将金枪挡在身前,冲入院中,望着院中假山之顶,黑猫之侧,站着一个一身黑色长衣的男子,男子双手垂在腰畔,可隐约看出男子长衣内,腰畔处悬挂着一柄长剑。
  整个金枪帮内陡然弥散起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道,罗胜的眼睛暴出了血丝,牙齿一点点咬入肉里。但他强忍住内心的愤怒,努力平息着真气在体内的循环,试图在最短时间达到一个决战的最佳状态。
  “你究竟是谁?”罗胜问,“芙蓉山庄的血案就是你做的?今日,轮到我金枪帮了?”
  黑衣人沉默,如同上古的战神俯视着下面的罗胜,半晌才道:“芙蓉山庄,金枪帮,只是开始。”
  “你的目的是什么?”罗胜心脏剧烈跳动起来,他似等待这个答案很久了。
  “喈喈!”黑衣男子突然冷笑,“这个你应该知道,一十七载过,那时的血雨腥风,你会忘记吗?”
  “你真的是……”
  “好了,你的真气已经充盈体内,现在是你出枪的最佳时刻。我已等候许久了,无需废话!”
  罗胜高声喝说:“莫要欺人太甚,真的以为金枪帮内无人吗?看枪!”
  罗胜的金枪在夜空里划出大片大片的金光,如同夜幕下飘起了一场华丽的金雨。黑衣男子却没有丝毫动作,只是等着铺天盖地的金雨笼罩在自己头顶。他眼中现出一抹短暂的杀机,杀机起,剑风出,罗胜只看到男子一剑从自己无懈可击的枪雨中突袭出来,轻轻、温柔地送入了自己的胸膛内,不一样的感触瞬间击溃了罗胜,恍似一瞬间被许多许多利剑刺入胸膛,但实际上却只有一剑。罗胜至死也没有看清楚这柄剑的模样,但他人从半空里落下时,却看清楚了黑衣男子,罗胜眼瞳中仅存的生机一点点暗淡下去:“为何,为何……为何!?”
  罗胜怒睁双目而毙,牙齿咬破了血肉,一股股血水从他口中流出,黑衣男子低头只看了罗胜一眼,转身几个起落就消失在了茫茫夜色里,唯独剩下了那只安静的黑猫,依旧安静地凝视着这夜,这人,这场腥风血雨。
  芙蓉山庄内,黎斯盘腿坐在石室内,目光凝起舒展,又凝起又舒展:“一剑十三杀?为何?”
  “大人。”石室外孙健的声音响起,几天都是孙健亲自给黎斯送饭食。黎斯从石室里走出来,伸了伸懒腰说:“是时候该离开了。”
  “是,是得离开了。”孙健脸色难看,像是昨晚没睡好。
  黎斯眉头微微皱起:“又有命案?”
  “是。”接二连三的血案让孙健这个一城捕头成了众矢之的。
  黎斯问:“谁?”
  “金枪帮,罗胜!”
  金枪帮上下已经被封锁,包括罗胜、夫人在内,总共死了六十二人,同样如人间炼狱,血流成河。黎斯一步步走进来时,脸上虽然依旧平静,但是目光中的阴霾却一点点变大,成了一片阴云。
  罗胜横尸在卧房不远的假山下,手中的金枪已经崩碎,罗胜握紧了碎裂的枪身,双眼怒睁。伤口只有一处,就是胸膛位置的一处剑伤,因为死者过多,衙门并没有安排人将尸体运回黑房子验尸,而就地在金枪帮内检尸。
  两鬓斑白的老仵作屏息处理着罗胜的尸体,黎斯目光一下就落在了罗胜胸膛剑伤上,问:“有何发现?”
  仵作摇头:“致命伤只有一处,显然是剑伤,而且是一剑毙命。但很奇怪,这胸膛内的伤口竟然出现了不同的伤害切层,就像是,像是……”老仵作在组织着语言,但一时想不到合适的语言来说明。
  “像是被许多许多剑同时刺入胸膛,同时刺入心脏所导致的伤口,有深有浅,有强有弱,可是如此?”
  “没错,看是一剑,却是许多剑!”老仵作抬起头,却发现面前站着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方才他专心验尸,未曾发觉,现在不由得问,“你是谁?”一旁的孙健道:“这个不是你该知道的,老实做你的事。”黎斯却虚心一躬身,说:“其实晚辈对于验尸也多有研究,还请老师傅多指教。”老仵作布满皱纹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笑容:“哪里,我只是个验尸的而已。”
  “对了,老师傅,你可检出罗胜胸内剑伤的层数有几层?”
  “这个我仔细查看了好几遍,十三层,没错,就是十三层!”
  “十三层?”黎斯喃喃道,“一剑十三杀。”孙健小心地从罗胜尸体旁边走过,却不小心碰到了尸体脸部,罗胜嘴角轻轻一歪,黎斯道:“慢!”孙健立马不动了,道:“怎么了,大人?”黎斯蹲下身,撬开罗胜紧闭的双唇,嘴中血水浸染下,竟有一颗拇指盖大小的青绿珠子,只是珠子上面沾满了罗胜的鲜血,此时已经变成了一颗血珠!“这是什么?”孙健疑问。黎斯轻捏珠子,不远处突然传来一声颤声:“这颗珠子……”黎斯闻言抬头,不远处走来了一名相貌堂堂的中年男子,腰畔挂着一个鹿皮口袋,锦衣黑靴,目光死死盯着黎斯手中的珠子。“这颗珠子,这颗珠子你是从哪里得来的?”来人几乎冲了过来,到近前才发现自己的失态,收敛了惊容,但目光依然动也不动地盯在珠子上。孙健忙说:“大人,这是邺城惊雷堂堂主布惊雷,跟死者罗胜是至交好友,而且是儿女亲家,听闻罗胜遭此劫难,故着急赶来。”
  “布堂主,这位是上方派来巡查邺城衙务的黎斯,黎捕头。”孙健自是没有把黎斯紫令神捕的身份介绍出来。
  黎斯点点头,对布惊雷说:“这颗珠子是在罗胜口中发现的,看样子是罗胜死前将这颗珠子吞入自己口中,想来应该是凶手留下的东西。布堂主如此紧张,莫不是认识这颗珠子……知道这颗珠子的主人?”
  布惊雷眉毛扫了扫,很快摇手说:“没,我没见过,只是看到这颗珠子沾满了血迹,以为是这颗珠子杀害了罗胜,所以才如此失态。”
  “这样。”黎斯笑了笑,将珠子轻轻送进尸物袋里,继续在金枪堂堂内四处查看。布惊雷陪同了一会儿,就借故离开了金枪帮。出了金枪帮,惊雷堂副堂主石问天悄声问:“堂主,方才怎么了,你怎么那样失态?”
  布惊雷摇摇头,只是加快脚步回到了惊雷堂,直入惊雷堂最深的内堂,一屁股坐在了太师椅上,额头渗出了大片汗珠。石问天关闭了房门,返回,道:“堂主,现在左右无人。莫不是,那颗珠子有问题?”
  布惊雷突然打了个冷战,用一种他自己都陌生的语气说:“那颗珠子属于那个人。”
  “谁?”石问天附耳过去,布惊雷轻轻道出了几个字,石问天顿时脸色煞白,说:“堂主,真的是他?那他会不会对我们也……”布惊雷摇手,两眼慌乱,突然说:“去,赶快找无声道人、武圣还有古风尘来,说有关系到身家性命的大事,务必让他们来我惊雷堂!”
  “好,我这就去!”
  第四章 对尸当歌
  金枪帮罗胜及其帮众的尸体都被运回了衙门外的尸房,尸房和检尸房是分开的。为了区分,衙门里行话管检尸房叫做黑屋子,此时正值黎明前最后的时刻,也同样是夜最深沉的时候,黎斯一个人静静坐在黑屋子里,周围没有一丝亮光,扑鼻的是淡淡的零丁香的味道,是用来驱尸气和尸毒的。黎斯不由得想起记忆里那间宽敞冰冷的黑屋子,还有那个说一句话就能噎死人的老朋友,甚至他竟真的用死人胳膊做了一锅肉汤给衙门里的捕快喝,想想,当时黎斯吐了整整一天一夜,而且连续三天吃不下一口饭。
  这个老家伙,死老头。黎斯想着,嘴角微微上扬。“黎大人,委屈您了。这么多年,你还是我这间黑屋的第一个客人,老朽没什么准备,只有这壶菊花茶给黎大人品尝了。”黎斯接过茶杯,茶香已扑鼻,老仵作魏师傅坐在黎斯对面一张石床上。“尸体都运来了?”
  “是。”魏师傅轻轻点头,“我查点过了,数目和人都对上了。”
  “一夜之间,整个帮派全部遭遇屠门,可叹还是可悲呢?”黎斯感慨一句。“谁说不是,而且还有不少年轻的小伙子,就这么走了。世事无常,人心难测!”魏师傅微微叹息,更是感慨地说。黎斯微微停顿,说:“魏老,晚辈还有一事不明,想要请教。”
  “黎大人折杀老朽了,叫老魏,老魏好了。”魏师傅一双眼睛浑浊地望着黎斯,问,“不知黎大人有何事不明?”黎斯指了指自己的胸膛,说:“就是这个。”
  “黎大人是说罗胜胸口的那一剑?”魏师傅明白过来,说,“但我知道的都已经跟黎大人说过了,不知还有何不明白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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