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火枪手的家务事
第七章 火枪手的家务事
到了罗浮宫外,达尔大尼央请教朋友他该怎么使用他分到的钱,阿多斯说他应该到松果酒店预订一桌丰盛的宴席,波尔多斯说他应该雇用一个跟班,阿拉密斯说他应该找一个称心的情妇。当晚他们就吃了饭,雇了跟班。普朗歇——波尔多斯给达尔大尼央雇的跟班——被这个贵族的气派给迷住了。但波尔多斯告诉他,自己家境虽富,但还用不上两个仆人,他应该去伺候达尔大尼央。当他看到他的主人拿出一把金币付帐时,他相信自己交了好运。直到这顿宴席结束,他都这么认为。同时,他还用盛宴的残羹冷炙弥补了自己长时间的饮食不足。但是,晚上他给主人铺床时,幻想破灭了。在一间前厅和一间卧房的住处只有一张床,普朗歇在前厅的一条从达尔大尼央床上抽出的毯子上睡觉。
阿多斯也有一个叫格里莫的跟班,这个跟班是他用了一种特别方法训练出来的。这位可敬的阿多斯老爷不爱说话。他跟他的伙伴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相处已有五六年了,在他们的记忆中,这五六年,他们常常看到他微笑,但从未听见他笑出声来。他的话永远只表达他想表达的意思,简短而富有表达力。他说话从不带任何插曲,没有人知道阿多斯有情妇,虽然他刚三十,而且既英俊又聪明。他从不谈女人。她不愿意谈这些话,但他从不阻止别人在他面前谈女人,他只是偶尔插一句辛辣或愤世嫉俗的评语。他的寡言少语都快使他变成老人了。他使格里莫养成了按照他的简单手势或简单的嘴唇动作行事的习惯,只在一些非常重要的场合与他讲话。
格里莫既依恋、尊敬他的主人,又怕他。有时候,他以为完全理解了主人的要求,急忙照着做,结果却背道而驰。于是阿多斯耸耸肩,狠狠地揍他一顿,但他不发怒。只有在这种日子里,他才张口讲一两句话。波尔多斯的性格与阿多斯完全不一样:他不仅话多,而且声音很大;不过,他倒不在乎别人听不听。他说话只是为了得到说话的乐趣——听见自己声音的乐趣。除自然科学外,他什么都说。他以这样的理由来为自己辩解:他从小就对科学家怀有很深的仇恨。他没有阿多斯气派,这方面的自卑感常使他总是想方设法用奢华的服饰来压倒他。但是,使喜欢摆阔的波尔多斯相形见绌的是,阿多斯穿着普通的火枪手上衣,只要向后仰仰头,向前伸伸脚就立刻占据他理应占据的位置。波尔多斯这样来安慰自己,他常常在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会客厅和罗浮宫的警卫室里大讲特讲艳遇,而阿多斯从不谈这些。现在,他正谈论一个外国公主,说她很爱慕他。
有其主必有其仆,我们谈谈波尔多斯的仆人——穆斯格东。
穆斯格东原名叫博尼法斯,是诺曼底人,他的主人把他这个柔和的名字改成了一个响亮无比的名字:穆斯格东。他给波尔多斯当差的条件是讲究的穿和住。他只要求一天两个小时的自由,让他干一些能满足他的其它的需要的事。由于这个条件很合自己的心意,波尔多斯接受了这笔交易。他用他的旧衣服和披风给穆斯格东改成了几件紧身短上衣。一个聪明的裁缝把旧衣服翻过来改成了新衣服。靠着这个裁缝,穆斯格东跟在他的主人后面,非常神气。
阿拉密斯的仆人叫巴赞。他整天穿着黑衣服,因为他的主人希望有一天能进修会。这个仆人在三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他性格温和,身体肥胖,他用主人给他的闲暇时间阅读宗教书籍,他烧的菜品种不多,但味道很好。此外,他为人谨慎,他的忠诚可靠经得住任何考验。
在我们粗略地了解了主人和仆人之后,我们接着看看他们的住处。
阿多斯住在费鲁街,离卢森堡宫只有几步之遥。他的套房在一所连同家具出租的房子里,有两个小间,特别整洁。年轻、漂亮的女房东经常给他送秋波,抛媚眼。几件贵重物品使住所光彩倍增。比如,一把金丝嵌花的剑挂在墙上,光剑柄就能值上二百皮斯托尔。但,即使最穷困的时候,阿多斯也不愿把它卖掉或当掉。长期以来,波尔多斯一直想得到它。
波尔多斯曾试图向阿多斯借用这把剑与一个公爵夫人约会。阿多斯表示可以将一切都给波尔多斯,但是剑已被牢牢钉在了墙上,只有当它的主人不在这儿住了,它才会离开这堵墙。除剑以外,还有一幅亨利三世时代的一位贵族老爷的画像。这位贵族老爷服饰非常漂亮,戴着圣灵勋章。这幅像与阿多斯有某些相像,这说明,这位大贵族、国王颁发的勋章的获得者是他的祖先。
还有一只非常华丽的纹章和剑的匣子,放在壁炉台与其它装饰品很不协调。这只匣子的钥匙一直被阿多斯带在身上。但是,有一天,他当着波尔多斯的面打开它,波尔多斯因此能够亲眼看到了匣子里的几封信和几份文件:一些家传的文书和情书。
波尔多斯的家在老鸽笼街的一套又宽又大,外表十分奢华的房间里。每当波尔多斯与朋友经过时,穆斯格东总是穿着全套长衣站在一扇窗子那里,这时,波尔多斯就会用手指着说:“这就是我的家。”但是,从没人在家里找到过他,他也从不邀请别人到他家里去,也没有人能想象得出在这所奢华的房间里有什么样的真实财富。
阿拉密斯的住房并不大,有一间小客厅,一间餐厅和一间卧室。卧室与其它房间一样,也在底层,面对着一片清爽宜人、遍地绿荫的花园。
至于达尔大尼央,他的居住情况我们已经知道了,而且我们也认识他的仆人:普朗歇。达尔大尼央天生好奇心强,他尽一切努力去了解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的真实身份,因为他们入伍时都是用假名字掩饰自己的贵族的名字的。尤其是阿多斯,即使在一里之外,人们也能闻出他的贵族气味。所以,达尔大尼央向波尔多斯打听阿多斯和阿拉密斯的情况,向阿拉密斯了解波尔多斯的情况。不幸的是,对那位沉默寡言的同伴的身世,波尔多斯除了从道听途说中得到的情况以外,也一无所知。听说,阿多斯在爱情生活中曾遭到过很大的不幸,还有一桩十分可怕的背信弃义的事毁了这个高尚的人的一生。无人知道这件背信弃义的事究竟是怎么回事。
关于波尔多斯,和他的两个同伴一样,只有德?特雷维尔先生一人知道他的姓名,除此之外,他的生平倒不难了解。因为他爱虚荣又守不住秘密。只有他的那些吹嘘自己的所有好听的话,才有可能误导想了解他的人。阿拉密斯呢?看上去他似乎没有任何秘密,又仿佛是一个神秘的单身汉。他很少回答别人问的关于其他人的问题,而且也回避别人问他自己的问题。有一天,达尔大尼央向他询问关于波尔多斯的事,只得知外面谣传这个火枪手遇到了一位公主,交了好运。然后,他也想打听阿拉密斯的艳史。
“我亲爱的朋友,说说你自己。”他对阿拉密斯说,“你只说别人的男爵夫人、伯爵夫人、亲王夫人……”“对不起,”阿拉密斯说,“我说是因为他自己也在说,在大肆宣扬这些好事。不过,我亲爱的达尔大尼央先生,请你相信,我是从他那儿听来的。”
“对此我毫不怀疑,”达尔大尼央说,“但是我觉得你与那些纹章也有非常亲密的关系,有条手绢可以作证。”阿拉密斯这次没有发火,而是亲切地回答:“请别忘了我希望做教士,我亲爱的,我回避所有社交机会。那条手绢是我朋友忘在我家的,不是别人送给我的。为了不使他和他心爱的人受到牵连,我不得不收起来。我没有,也不想有情妇,在这方面,我把阿多斯作为自己的榜样,与我一样,他也没有。”“见鬼了!既然你是个火枪手,就不是神父了!”“我亲爱的,暂时的火枪手,正像红衣主教说的那样,但请相信我,我是一个违心的火枪手,是阿多斯和波尔多斯把我强拉进火枪队的,好让我有事可干,但我的内心是一个教士。正好我在授圣品时,发生了一点小小的争执,是跟……但是,你不会对这感兴趣的,我占用了你宝贵的时间。”
“绝对不会,我特别感兴趣,”达尔大尼央大喊起来,“而且,现在我什么事也没有。”“是的,但现在我得念我的日课经了,”阿拉密斯说道,“接着还要写诗,是代吉荣夫人要我写的;最后我要到圣奥诺雷街去替德?谢弗勒兹夫人买胭脂。我亲爱的朋友,我可忙着呢!”阿拉密斯亲切地向他的年轻伙伴伸出手,与他告别。
不管他费多大劲,达尔大尼央还是不能把三个新朋友的情况了解得更多些。所以,他决定暂时相信别人谈到他们过去的那些话,希望将来能有更准确、更广泛的新发现。此前,在他眼里,阿多斯是阿喀琉斯,波尔多斯是埃阿斯,阿拉密斯则是一个约瑟。
除此以外,四个年轻人的生活是快乐的。阿多斯赌博,但手气总是欠佳。尽管他不断输钱,但他从不开口向他的朋友们借钱。
有时候,波尔多斯也会赌兴大发。这些日子里,如果赢了,他便目空一切;如果他输了,他会一连几天不见任何人,然后又重新露面,脸色苍白,但他的口袋里有了钱。阿拉密斯从来不赌。他是最忙的一个,在饭桌上他又是最令人扫兴的一个。有时,晚宴吃得正香,酒喝得正酣,话谈得正投机,每个人都想在饭桌上呆上两三个小时,阿拉密斯会去看看手表,优雅地笑着,向同伴们告辞。
这时阿多斯却会露出他那迷人、忧郁、与他那张脸那么相配的笑容。波尔多斯却一边喝酒,一边说阿拉密斯最多能做个乡村教士。达尔大尼央的跟班普朗歇,在运气正好的时候表现得极为庄严。他回到住所时像一只快活的小鸟,对他的主人也十分亲热;到苦难当头的时候,也就是说,等到国王路易十三的四十个皮斯托尔被吃光或快要被吃光的时候,他开始抱怨了。这让阿多斯感到恶心,让波尔多斯觉得粗俗而卑鄙,让阿拉密斯觉得好笑。所以阿多斯劝达尔大尼央辞掉这家伙,波尔多斯巴不得先揍他一顿,阿拉密斯却认为一个当主人的应听恭维他的话。
“这对你们来说是很容易。”达尔大尼央说,“对你来说,阿多斯,你与格里莫在沉默中生活,你永远不会听到不好听的话。波尔多斯,对你来说,在你的仆人穆斯格东眼里,你生活奢侈,是个神仙。最后是阿拉密斯,对你来说,你总是一心学神学,你的那个温柔、虔诚的巴赞是无比尊敬你的。而我呢,既没有地位,又没有钱财,我不是火枪手,甚至连卫士都不是,我怎么才可能让我的仆人普朗歇喜欢我,害怕我,甚至让他尊重我呢?我的朋友们!”
“这确实很重要,”三个朋友说,“仆人跟女人一样,应让他一上来就老老实实呆在你希望他呆的地方,这是家务事。好好想想吧!”考虑了一番后,达尔大尼央决定先把普朗歇揍一顿,以防万一。一顿狠揍以后,没他的允许,他还不让普朗歇私自开路。“因为,”他补充说,“我不可能没有美好的未来。我是一位很好的主人,绝不会因为你要求我解雇你就解雇你,绝不会让你失去交好运的机会。”
达尔大尼央的这种做法使三个火枪手敬佩不已。普朗歇对他也佩服得五体投地,再也不敢提离开他了。四个人开始形影不离。由于达尔大尼央从外省来,本无什么习惯,一下子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中,他马上沾染了朋友们的习惯。冬天,他们八点钟左右起床;夏天,六点钟左右就要起,然后到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府邸了解一下情况和口令。虽不是火枪手,达尔大尼央总是认真地执行火枪手的任务,让人感动。不管他的三个朋友谁站岗,他总是陪着,因此,他总是站岗。府邸的火枪手都认识他,并把他当作好朋友。德?特雷维尔先生第一次见面就很欣赏他,现在是真的喜欢他了,不时地向国王推荐他。
三个火枪手也非常喜欢他们年轻的伙伴,四个人的友谊使他们每天需要三四次的见面,他们形影不离。人们常看见这四个伙伴相互寻找,从卢森堡宫到圣苏比斯广场,从老鸽笼街到卢森堡宫。在这期间,德?特雷维尔先生答应过的事还在持续。一天,国王让德?艾萨尔骑士把达尔大尼央召进他的卫队做见习生。达尔大尼央穿上新制服时直叹气,他想穿上火枪手的制服。不过,特雷维尔已许诺,只要达尔大尼央在什么事上为国王效劳,或干出了什么大的成绩,两年见习期满后他可以让他当火枪手,而且,见习期可以缩短。得到这样的许诺后,达尔大尼央第二天就开始在卫队中服役了。但达尔大尼央站岗时,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总陪他站岗了。这样德?艾萨尔骑士先生的队伍收下达尔大尼央那天,就一共收了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