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人家父母没有意见吗?麦麦不念书吗?”
“人家……没有爸爸妈妈,就一个人。”程凛含糊说,“白天上班,晚上上网课。比我上进多了。”
事态紧急,虽然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至此,麦麦意识到自己该主动表态打破僵局了。
想要结婚成为女婿,他需要得到老丈人和丈母娘的认可。
猫心中措辞,郑重开口道:“程凛是我全世界最喜欢的人,我一定要娶他的。”
三个人心思各异,全沉默下来。
程凛在回味那句全世界最喜欢的人,嘴角的笑意难压抑下去。黄瑰瑰和程先旭的重点则放在后一句。
一定、要、娶他的。
麦麦惴惴然而忠心耿耿地在程凛身旁坐正。程凛捏了捏他的手掌,随后抬起他一只胳膊,让他把手搭在自己肩膀上。
以往都是老婆主动做这个动作,猫并不适应。
程凛的背脊宽阔,人又比他高,这么搭起来颇感别扭。
但程凛捏紧了他的手,不让他退开。
接下来在麦麦的眼中,程凛的父母忽然换了态度,婚事得以顺利推行。一顿便饭后,两人起身告辞。
黄瑰瑰和程先旭的想法在开放中又保留了一丝传统——原本认为麦麦受压迫遭哄骗,但事实证明人家似乎乐在其中,并且在这段情感中某种程度上占据了……主导地位。那也无所谓吧,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麦麦,你的鱼汤真不错。”黄瑰瑰赞叹,随后说,“程凛……就交给你了。”
麦麦郑重答应,搀扶着程凛方便他站立。
“过两天何助会把你的……嫁妆送来。”程先旭对着自己不争气的儿子道,“记得查收。一点心意。”
“谢谢爸。”程凛倚靠着麦麦回答。
程先旭已经站在玄关穿鞋,但看程凛大半天都装出一副有气无力很羸弱的样子,终于忍无可忍地拆穿道:“你装什么呢,你的脚哪有那么严重?”
他扭头对着麦麦说:“别说走路了,现在抽他一鞭子,让他跑步也行。”
“啪”。门关上了。
留下了心虚的凛和难以置信的麦。
麦麦:“你骗我!”
“宝宝,你听我狡辩。”程凛抱着人不放,弱弱道,“我的脚真的扭了,只是这一晚上恢复得还不错,现在好多了。”
麦麦忍一时越想越气,说:“我怕耽误婚礼,这么着急呢!”这是一个态度的问题。
程凛反应过来,原来猫比想象中还要重视结婚这件事。
“喝了鱼汤才好的。”他心虚地亲了亲麦麦的眼皮,小心问了句,“婚还是结的吧?”
麦麦认为这问题莫名其妙:“当然要结啊!”
程凛搂住他,想到猫刚刚一本正经的甜言蜜语,从眼睛亲到嘴唇,最后稀里糊涂回到床上。
麦麦垫着枕头平躺着,心情重新变好,他总是很难记程凛的账。
正是箭在弦上之际,他和人对视了眼,忽然想起自己抽屉里放着的、迟迟没给出去的礼物,决定还是给一下。
他推了推程凛,说:“等一下!拿样东西。”
程凛误解了,沙哑道:“已经戴好了。”
麦麦却执意扭了个身子,打开自己那边的床头柜,从里面拿出一个极为朴素的小盒子。
这个场景单膝下跪不太合适。猫只能模仿端木泽到将盒子打开这一步,随后面向程凛,眼巴巴地说:“嫁给我。”
这戒指是上次和荣荣一起去上手工课时做的。王德荣做了把勺子准备吃西瓜用,麦麦敲敲打打半天,做了枚银戒指。里面还刻了两个人名字的缩写,相当用心。
他打算接下来就学习端木泽,找时间单膝下跪,冲自己的程温菀求婚。
只是并不知情的程凛第二天就带着猫去买对戒了。
于是程麦麦从柜姐的口中了解到,除了时尚饰品,一般的珠宝品牌都是用其他贵金属做戒指。不用银。这个势利的世界。
这下有些拿不出手了。
“哪来的戒指?”程凛拿出来端详,看上面手工的质朴痕迹,心里有了答案。
“上次手工课做的。”麦麦答。
“大家都做的戒指?”
“没有,好几样东西可以选。”猫说,“但是戒指可以向你求婚。”
“怎么前几天没求?”
“你忘啦,后来你带我去买对戒了呢。”
程凛让自己的表情尽量看上去比较妥当与矜持:“没关系,我是该多一枚戒指。”
他坐起来,拿着戒指要戴,随口问:“你这戒指尺寸合适吗?”
麦麦“啊”了下,紧张说:“是按照我的手指尺寸做的。”老师是这么教的,所以就是这么做的。
程凛表面镇定,实际像辛德瑞拉的两个姐姐那般努力,试图把自己的无名指穿进那细银素环。
再怎么紧咬牙关还是未能成功,再下去容易叫消防员收场。
他只能把戒指卡在自己小拇指上,淡淡一笑,解释:“尾戒。现在流行这样。”
麦麦在旁边担忧地看着,看到危机被化解了非常高兴。衷心夸奖道:“很时尚呢!”
两个星期后。
这对新人的婚礼在老洋房后面的私人草坪举办,私密性极好。
洋房的入口极窄,如若没有注意到旁边的标识牌就会错过。花架下的立牌上仅有两位新人的名字,没有照片,但一只卡通的橘猫图案倒是坐落在角落,并时不时出现在路旁,指引宾客沿着发光的地灯一路走过小径,豁然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