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三章 一对主仆
早晨的阳光,清新的空气,在郁郁葱葱的树林里拿着猎枪等候着一头美丽的猎物出现。
这样的生活在很多人看来似乎只属于电影电视里或者在小说中,但对有些人来说,这只不过是一次打猎度假而已。
打猎这种事情对于在钢筋水泥森林中生活的人们来说仿佛是很遥远的事情,但对于有些人来说,这真的是一种极好的放松休闲的方式。
宋中书很喜欢打猎,他总觉得这种休闲的方式能够让他始终保持着年轻的状态,虽然他其实已经不算年轻,一个四十多岁的人无论怎么保养其实都已经是一个中年人。
宋中书有妻子有孩子,妻子贤惠温柔,孩子也很聪明伶俐。
但他很少会和妻子与孩子在一起,他的妻子和孩子根本就不住在美国,儿子被他送到了英国一家贵族学校念书,他的妻子也就长居在英国伦敦。
至少在英国,没有人知道那个性格温柔的女人和一个可爱的小男孩的丈夫和父亲是美国最大华人黑帮华青帮中宋门的掌舵人。
宋中书每个月会不定期的去一趟英国见见自己的妻儿,但他主要的目的是看看自己的儿子,那是他的骨血是他生命的延续,对于宋中书来说,世界上绝没有什么比这个儿子更重要。
在别人看来,四十三岁的宋中书是一个极可怕的人,在他的父亲二十多年前出事之后,宋中书在所有人都觉得不可能的情况下一手控制了宋门的局面,不仅仅是这样,他在稳定了宋门内部的乱局以后主动出击,以极残忍血腥的手段干掉了对宋门有觊觎之心的许多势力,一举奠定了他在整个华青帮中的地位。
这是一个踏着血腥走来的男人,二十多年来,整个美国的地下世界中都没有人敢于正面挑衅他。
像他这样的男人身边一定不会缺少女人,他富有,宋门在美国华青帮中出了名的有钱,宋中书的妹妹宋素音号称地下世界中的金融女王,为宋门赚取了大把大把的美元。
宋门和意大利黑手党合作建立的赌场也在拉斯维加斯站稳了脚跟,仅仅这一个赌场的收入就足够让华青帮其他势力眼红无比,日进斗金也无法形容。
四十三岁的宋中书本人也是一个很吸引异性的男人,他高大英俊,在他身上同时具备着东西方的魅力,尽管他不苟言笑,但这个样子的他反而更有一种神秘感,让无数异性趋之若鹜。
但他身边却很少有女人,至少从来没什么人听说过他传出过对自己的妻子不忠的绯闻,这让很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
可宋中书自己很清楚自己绝不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因为他根本就不爱自己的妻子。
一个人如果根本就不爱自己的妻子,那他怎么会是一个好丈夫?
他也绝不是一个好父亲,如果他是一个好父亲,他怎么会让自己的儿子远离自己?
在宋中书四十三年的生命里,他只爱过一个女人,只信任一个人。
他信任的女人是他的亲妹妹宋素音,他爱过的那个女人,却已经离开他很久,久的他甚至已经记不清她的模样,在他的记忆中,只有阳光下坐在他前方的马尾辫和一抹白皙的脖颈。
在那个他曾爱过的女人离开以后,宋中书再也没有爱过谁,有时候他甚至会觉得自己像一个石头人,有一颗石头一样冰冷的心脏。
不过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爱情绝不是生活的全部,他有很多事情做,有很多事情可以代替爱情在他生命中的地位,比如权力,比如金钱,比如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和在表面光鲜下那些黑暗无比血腥无比的东西。
因为拉斯维加斯那家赌场的兴旺,最近一段时间宋中书都在拉斯维加斯呆着,和宋素音走得很近的张晨虽然各方面能力都非常不错,但在对付拉斯维加斯五大家族这方面可要差得太多了,在赌场生意开始越来越好以后五大家族终于对这家新兴的赌场表现出了不满的情绪,之后发生了不少事情。
宋门在这家赌场并没有投入多少资金但却占据了四成的股份,意大利人要的就是宋门在美国的势力要的就是宋中书的影响力,克劳迪娅委婉的向宋中书表示出了不满,然后宋中书就做了一件事。
他没有向五大家族开战,没有让自己手下的枪手去暗杀五大家族的核心成员,也没有让华青帮的成员们去五大家族的赌场闹事,更没有去找一流的赌术高手去五大家族的赌场挑衅,他只不过做了一件事情而已。
他亲自来到拉斯维加斯,请五大家族的家长吃了一顿饭,饭桌上他甚至提都没提关于赌场的事情,只是表示自己的办公室将会搬到拉斯维加斯来。
这顿晚宴过后,五大家族对这家赌场的针对立刻偃旗息鼓,而宋中书也确实把自己的办公室搬到了拉斯维加斯,他在拉斯维加斯买了一栋别墅,直接就搬了进去。
这就是美国华青帮宋门掌舵人的威慑力,宋中书不用做多少事情,他只不过是表明了他对这家赌场的重视而已,只要他在拉斯维加斯坐镇一天,五大家族就不敢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
经过了将近二十年的时光,很多人都已经忘记了当年宋中书刚接手宋门掌舵人的那几年是什么样子,但拉斯维加斯五大家族这样的势力可不会忘记,那几年被枪杀,被灭门的人可是不少,其中有很多都是名噪一时的大人物。
这些大人物随便哪一个出事都足够震惊一时,但让这些大人物销声匿迹的宋中书经过了这么多年还是好好的在这里,宋门现在的势力比二十年前何止扩张十倍?
二十年前的宋中书就足够让任何势力对他忌惮三分,现在的他只有更可怕,虽然他现在的手段温和了许多,但一只打盹的狮子可不代表它不会张嘴咬人。
狮子就是狮子,它终究会咬人的。
宋中书当然不是一个人出来打猎的,他身边有一个人陪着他,这个人不是华人,而是一个黑人。
很多人都很奇怪身为华青帮宋门的掌舵人,宋中书身边的贴身保镖居然不是华人,而是一个黑人,而且这个黑人还是一个哑巴。
宋中书身边的这个黑人的名字叫什么谁也不知道,宋中书叫他只用一个字:“肯。”
所以他就叫肯,肯不是美国黑人,宋中书十年前去了一趟南非,回来的时候身边就多了一个肯,当时肯看上去最多二十岁,十年过去,他也是一个三十出头的人了。
肯虽然是黑人,但却是一个非常俊美的黑人,他的体形近乎完美,长得非常像美国著名的黑人影星威尔·史密斯,但他比威尔·史密斯更加秀气,精致的五官甚至不像一个黑人。
正因为肯实在太过俊美,所以很多人怀疑他和宋中书的关系不仅仅是老板和贴身保镖那么简单,至于这两个人的真正关系,只有宋中书和肯自己知道。
宋中书这样的人敢只带着肯一个人就来到内华达山脉打猎,当然有他的原因,这原因其实真的很简单,因为他绝对信任肯的身手,只要有肯在自己身边,他就是安全的。
宋中书现在从瞄准镜里看到了一头他这次来打猎想要得到的目标,那是一头漂亮的雄鹿,从那双鹿角可以看得出它已经成年,这样的一对鹿角是宋中书想要挂在自己的书房上作为装饰的。
宋中书屏住呼吸,缓慢的向前移动,他现在还不敢开枪,如果一枪没打中的话,那就会惊跑了猎物,现在内华达山脉里能遇到这样的成年雄鹿可是很不容易,如果不是他带着肯这个丛林狩猎的专家,他还找不到鹿的痕迹呢。
肯在一边仿佛幽灵一样跟着宋中书,其实如果他出手来捕捉这头雄鹿的话他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够活捉这头雄鹿,但是既然宋中书没有要求那么他就不会去做这样的事情,对于肯来说宋中书不光是他的老板也是他的神。
只要宋中书要求,他可以做任何事情包括献出自己的生命,但宋中书没有要求的时候,他绝不会去做可能让他的主人不高兴的任何事情。
那头雄鹿很警觉,虽然肯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但宋中书前进时的衣裳发出的悉悉索索的声音还是惊动了这种敏感的动物,它的耳朵支棱起来,那漂亮的头颅转了两下,然后就飞快的跑了起来。
在树林里雄鹿的速度虽然快,但宋中书和肯还是追了上去,宋中书低声道:“肯,追上它!”
肯点了点头,就像一道黑色闪电一样追了上去,他一边追,一边拔出一把猎刀随手在树干上留下痕迹,这是为了让后面的宋中书不会跟丢了。
转眼之间一头雄鹿和一个黑人就消失在了密林中,宋中书却好整以暇的掏出了一根雪茄点燃,然后才端着猎枪追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