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节

  饭后张先生一家四口和张觅要一起去探望张先生和张觅的父母,于是我和雨晴向他们告辞。回家的路上,雨晴问我:“不败,怎么一整个晚上你都有点神不守舍?你不舒服?”
  那一刻,我真的很有冲动跟雨晴说:“晴,让我知道所有真相!你和张觅在珠海发生了什么事?我想你亲口告诉我!”
  但我没有这样说。我知道,如果我这样说,雨晴会像上次那样,说:“我不想说,对不起,我真的不想说。乐扬,不要逼我。”
  我不想再让雨晴伤心难过了,我不想雨晴再为此而流泪了。既然决定要把这件事埋藏于心底,既然已经决定要当什么都不知道的、过着幸福生活的傻瓜,那就不要再节外生枝了。
  我不想用一辈子的伤心去换一个真相。
  次日是年初七。这一天,我的家人将会暂时回广州去,等父亲把制衣厂的事情处理好后,再和母亲、祖父母一起回中山定居。
  等他们回来后,我就该开始筹备我和雨晴的婚礼了。
  希望能说服何父吧。
  下午,我和雨晴到祖父家楼下为我的家人送行。母亲走上父亲的车子前望了望雨晴,对我说:“好好对她。”
  我笑了笑:“我知道啦。”
  母亲也轻轻一笑,对雨晴说:“雨晴,如果这小子敢欺负你,下次见面的时候,你告诉我,我好好教训他。”
  雨晴淡淡一笑,点了点头,柔声说:“阿姨,你保重。迟些我和乐扬到广州探望你们。”
  送走家人后,我和雨晴在竹苑附近游逛,不知不觉走到中山市xxx娱乐策划有限公司前方。这时已是傍晚时分了。
  我对雨晴说:“这就是郑梓沣所在的公司了。”
  “哦?”雨晴点了点头,“原来在这里。”
  我曾告诉过雨晴我以前所在的oc娱乐公司,和郑梓沣现在工作的娱乐公司,是敌对的。既然是敌对的,我当然要知己知彼,掌握敌人的一切资料。因此此时雨晴见我知道郑梓沣所在的公司的位置,也不足为奇。
  可真是无巧不成书,我和雨晴正聊着,忽然一人从那娱乐公司走出来,正是郑梓沣。
  他见了我和雨晴,微微一愣,问道:“你们怎么在这里?”
  我说:“刚好路过。才年初七,你就上班啦?”
  郑梓沣笑了笑:“明天才上班,我只是回来拿点东西。”
  我和雨晴一起点了点头。
  郑梓沣又说:“对了,你们吃过饭没有?要不一起去吃饭吧。”
  雨晴望了望我。我想了想,说:“好呀。”
  于是我们三人到附近的餐馆吃饭去了。
  吃饭的时候,郑梓沣跟我和雨晴谈天说地。跟他聊得越久,我就越惊讶。这郑梓沣呀,上至天下政局,国家大事,下至娱乐新闻,网络趣事,竟无一不晓,而对于天文地理,琴棋书画,竟也能说得头头是道,无一不精,好一个现代版的黄药师。
  虽然我对他向来存在偏见,但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来看,我却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一个优秀的男人。
  213:家里的新成员
  我只专注于我感兴趣的东西,如文学,如网络,如图书市场的动向……而郑梓沣,却什么都会。
  我对他有点嫉妒了。
  我的心深处,甚至隐隐约约有这样一个想法:像雨晴这样完美的女孩子,本来就该和郑梓沣这种完美的男人在一起。
  唉,怎么向来自负的我,在郑梓沣面前,竟变得自卑起来?
  雨晴上洗手间的时候,我对郑梓沣说:“上次在xx宾馆……唔,当时我的脑袋一片混乱,所以没看清楚就和你动起手来,唔,对不起。”
  “没关系。”郑梓沣微微一笑,很有风度地说。
  虽然我们表面上和解了,但一想起上次他离开xx宾馆前用冰冷的语气对我所说的那句“连自己的女朋友也保护不了,你还有什么资格当他男朋友”,我的心就很不舒服,我就对他稍有敌意。
  姜魏池(这个没有攻击性)、张觅(这个会谎言攻击)、郑梓沣(最强大的boss)……这些出现在雨晴身边的浪蝶狂蜂,实在让我感到极之厌烦。
  雨晴把假胎记撕下来后到现在,只隔了一段很短的时间,却已招来好几只狂蜂,如果她从来就没有往脸上贴假胎记,那么现在会是怎样的情景?可真是难以想象。
  次日是年初八。上午雨晴上班去了,我则把我和雨晴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及通行证上签注了到香港旅游的那一页的复印件传真给抒悦。接下来的一整天,我在家写小说。新年那几天,都玩去了,半个字也没有写。
  晚上吃过晚饭,雨晴问我:“不败,你喜欢小动物吗?”
  我心里本能反应般地答道:“不喜欢!”但我却没有这样说,而是说:“怎么这样问?”
  “我的一位同事家里的猫生下了几只小猫,好可爱哟,唔,我想……”
  “你想领养一只?”
  雨晴点了点头,一副高兴的样子。
  虽然我不大喜欢和小动物一起生活,但见雨晴这高兴的样子,我又怎么忍心让她扫兴?
  我笑了笑,说道:“你喜欢就养吧。”
  雨晴在我脸上轻轻一吻,在我耳边悄声说:“你真好。”
  我心神一荡,忽然觉得能受此一吻,能听得如此一声温柔的叫唤,别说是养一只小猫,哪怕要把我家改成动物园,也是值得的。
  次日上午,我到一位朋友所开的宠物店买了一个猫砂盆、一些猫砂和几盒幼猫猫粮,再到市场去买了一个水果篮,做好一切准备,迎接即将到我家来定居的小猫。
  回家后,我把水果篮稍微改装了一下,变成了小猫的“卧房”。
  傍晚,雨晴把我们家的新成员带回来了。
  那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猫,全身雪白,十分漂亮,它眯着眼睛,“喵喵”地轻叫着,非常可爱。即使是像我这种对小动物没什么好感的人,乍见这小猫,也会情不自禁地心生好感。
  雨晴把小猫抱在怀里,像是抱着自己的孩子似的,一脸幸福模样。
  “可爱不?”雨晴问我。
  “好可爱。”我由衷说道。
  “这小猫好像跟我特别有缘分,和我相处了不到半天,就对我十分亲热。”
  我哈哈一笑:“小猫也喜欢美女嘛。”
  雨晴脸一热,扯开话题:“对啦,待会吃过晚饭,我们要去买些猫粮。”
  我笑道:“我都买好啦。”
  “真的?”雨晴喜出望外。
  我把小猫领到它的“卧房”。小猫似乎十分喜欢我为它准备的“卧房”,进去以后,就不愿意出来了。
  吃过晚饭,雨晴帮小猫洗澡,再给它喂了猫粮,然后抱着它,和我一起在大厅看电视。
  “不败,我们帮它取个名字吧。”雨晴靠在我身上,望着怀里的小猫说。
  我随口说道:“叫上官冰绫吧。”
  雨晴做了个晕倒的表情:“你怎么会想到这样一个名字?”
  “那是我以前写的武侠小说的女主角的名字。对了,这小猫是女的吧?”
  “嗯,是女孩子。”雨晴点了点头,想了想,说,“好呀,就叫上官冰绫。”
  于是小猫莫名其妙地和我的武侠小说里的侠女同名同姓了,后来我们把它简称小绫。
  小绫机灵聪明,用了两天时间,就学会到猫砂盆里解决,省去我和雨晴的许多麻烦。它也十分乖巧,惹人喜爱,从来不给我和雨晴惹麻烦。
  白天雨晴上班,我在家写小说,小绫从来不吵闹,有时在我脚下安静地睡觉,有时则独自到大厅玩耍。晚饭后我和雨晴在宝弦阁附近散步,小绫总乖乖地跟着我们,不会乱走。
  我真惊讶于小绫的懂事。它似乎能听懂我和雨晴所说的每一句话,然后跟着我们的意思去做。有时望着它,我甚至觉得它不是猫,而是一个被魔法变成猫的漂亮的女孩子。
  柏希柏言自从知道我家养了一只小猫,每天都吵着要过来和小绫玩。而小绫也很快就跟他们熟识了,两个小鬼一只小猫相处得十分愉快。
  自从小绫来了我们的家,我和雨晴的生活在平静中增添了一丝热闹、几分精彩,在温馨中增加了一缕生气、几分活力,小绫的出现,如阳光一般,为我和雨晴的生活带来了丝丝暖意。
  它像一个孩子似的,把我和雨晴当成了它生活的重心,总是围绕在我们身边。
  忽然很想和雨晴生个孩子。忽然很想当爸爸。
  忽然很想建立一个真正属于我和雨晴的家庭。
  这些日子,我每天在家写小说,一转眼间,《叙述性诡计》已写了八万多字了,即将要进入高潮部分的创作。
  明天就是3月3日了。明天,我和雨晴将会到香港去,和抒悦会合,再一起到超级豪华大邮轮——xxx号上玩一个晚上。
  这一个晚上,吃过晚饭,我和雨晴把小绫带到张家,托张太太代为照顾两天。两个小鬼能和小绫玩上两天,自然十分欢喜。小绫却很有灵性,似乎知道我和雨晴要离开两天,竟是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
  放下小绫,回到家,忽然觉得有点冷清。我望了雨晴一眼,感觉到她也有同感。我和她已经习惯了小绫陪伴着我们的生活,小绫忽然不在了,总觉得缺少了一点什么。
  走到大厅,雨晴忽然低声说:“不败,我真的好舍不得小绫。”
  我在她的秀发上轻轻一抚:“傻瓜,我们只是离开两天嘛。”
  “我……我真的好舍不得……好舍不得……”
  我觉察到雨晴似乎有点异常,低头一看,竟见她的眼睛闪过一道泪光。
  我轻轻地把她搂在怀里,柔声说:“傻瓜,怎么啦?不要胡思乱想啦,早点睡吧。”
  雨晴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慢慢地把我拉到她的房间。于是这个晚上,我和她又同床共枕了。
  214:香港之行
  次日上午,我驾车来到中山港,把车停好,再和雨晴一起乘船来到香港。从香港中国客运码头出来的时候,才是上午十点多。我们和抒悦约好傍晚五点会合,因此我和雨晴还能在尖沙咀游逛半天。
  吃过午饭,我们携手而行,在弥敦道游逛。香港果然是大都市,到处车水马龙,人山人海。走在香港的街道上,你会发现满街都是漂亮的女孩子,你会感叹世界上原来有这么多美女,单身的男子甚至会庆幸自己还没有女朋友。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香港的女孩子特别漂亮?
  不是的。只是因为香港大部分女孩子都很会打扮,她们穿着时尚,而且只要是离家外出,就会化妆,在漂亮的衣服和昂贵的化妆品的掩护下,乍看下去,自然每一个都是美女。
  据我所知,除香港外,澳门和广州的女孩子也很会打扮。相对之下,中山的女孩子就不太注重打扮。难怪有人说,中山的美女特别少,能在中山的街道上发现一个美女,那是十分难得的。
  因此雨晴走在中山的街道上的时候,总能让过往的男人惊讶、感叹,让过往的女人羡慕、嫉妒。
  不仅是在中山,哪怕是此时此刻,雨晴走在“美女”如云的香港的街道上,同样令已经打扮得十分好看的香港女孩子们一个个黯然失色,自惭形秽。
  而我,走在雨晴身边、和雨晴十分亲密地手拉着手的我,则招引了无数香港男同胞的羡慕的目光。
  走着走着,我们经过一家手表专卖店。我无意中看到橱窗里放着一支黑色的钢表。那是一支连表带也是用黑钢所造的全黑钢表,极酷极炫,十分吸引眼球。虽然我只望了一眼,却已被它深深地吸引住,瞬间对它产生一种说不出的喜爱之感。这是一见钟情的感觉?就像当年我第一次见晓薇时一样?
  我对雨晴,却不是一见钟情的。
  对于我来说,一见钟情的爱情最后没有结果,而通过逐步了解而慢慢萌发的爱情,却能地久天长。
  那么你们呢?你们相信一见钟情吗?你们认为一见钟情的爱情,能长久维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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